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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动物疫病防控角度对《生物安全法》的解读

时间:2021-06-23    点击: 次    来源:兽医导刊    作者:王承功 - 小 + 大

2021年生物安全即将实行,在未来《刑法》和《国家安全法》也将伴随着《生物安全法》的实行随之修改,《生物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和生物安全意识不言而喻。

1、《生物安全法》概况

本法共分十章,核心的实际操作内容分为八部分,包括生物安全体系、新发传染病和疫情防控、技术、实验室安全、遗传生物资源、生物恐怖威胁、能力建设、违则和罚则,这八部分在不同层面对生物安全的进行了规范。

第一章总则强调了本法的背景适用范围,将生物安全纳入到了过国家安全范围,明确党在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地位,在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产业发展以及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支持,提出了各级政府、科研院校、医疗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在宣传教育上责任义务。

1.1 体系建设 第二章生物安全防控体系中,申明了各级的负责机构,同时更重要的是提出了11种生物安全制度,分别为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制度、生物安全信息的共享制度、生物安全信息的发布制度、生物安全名录和清单制度、生物安全标准制度、生物安全审查制度、生物安全应急制度、生物安全事件调查溯源制度、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二十五、二十六条明确了对开展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的主题为政府部门,并且提供了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可以采取的法律手段。

1.2 新发病、疫情的防控 第三章提出了监测机制和生物安全监测网络的建设,是由国务院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海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植物病虫害预防控制机构,以上称之为专业机构,进行主动监测,分析预测新发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的发生流行趋势,国务院和县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发布和采取措施。在控的方面则是要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并加强机制建设,在野生动物、用药、药残方面加强管理。

1.3 技术发展 第四章加强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安全管理,进行评估分类,划分高中低的三类风险评级,对高中级的研发应用依法取得批准和备案,同时强调伦理原则。要求涉及的重点设备和特殊生物因子实行登记管理,实现可追溯。

1.4 实验室建设管理 第五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这部分中突出体现的是管理两个字,而管理这两个字又可以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对不同主体的分类管理,二是对操作中的事件管理。首先分类管理上,是指在五章中,对实验室制定统一安全标准,对病原微生物依据传染性和危害程度分类管理,依照病原微生物的安全防护等级进行分等级管理。其次操作上要进行相应的报备并获得批准,对实验动物追溯管理,建立完善保卫制度、人员进入制度、应急预案。

1.5 人类和生物的遗传资源安全 在第六章中,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采集明确进主权范围,国家方面也将开展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调查,其中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生物资源调查,制定重要生物资源申报登记办法。从事相关资源的采集、保藏、运用和运输等相关活动须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批准,所有活动遵循伦理原则和法律法规。

1.6 生物安全防恐 第七章主要是在生物恐怖和生物武器威胁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制定相关要素清单,对清单种物品物料的各项相关流转采取必要的防范和处置措施,在遭受袭击攻击后的处置工作,包括实际救治和舆论导向,明确了以上活动的实施主体。

1.7 能力建设 第八章在能力建设方面提出相应规划,重视能力建设和事件处置的能力和水平,支持科技研究,加强相应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研究人才与技术人才培养和学科的建设与研究,科学合理分配防控和救治物资储备。

1.8 罚则部分 第九章本章直接明确了11类违法情况,并给与了对应的处罚方式方法,同时在此基础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会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第十章为附则,用来解释本法出现的一些法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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