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4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附件3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三方面支出。具体实施要求继续按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财政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大力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免疫质量和政策成效。 二、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助。纳入强制扑杀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等。 三、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要求,制定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并于2021年6月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要统筹省市县资金安排,足额安排资金,加强监管,以适宜区域范围内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为重点,推动建立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处理体系,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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