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8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种﹝2021﹞1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品种和市场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全面净化种业市场,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21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并将《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至各有关单位,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农业农村部反映。 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农业农村部决定于2021—2023年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2021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 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部级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原则,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二)细化目标。2021年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年度细化工作目标如下。 —省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执法工作现场指导检查,覆盖率分别不低于40%、20%;组织对部省发证种子、种畜禽企业等进行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100%;组织开展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组织对52个国家级“两杂”制种大县和100个区域性良繁基地检查,覆盖率100%;对农业农村部转办督办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及时处理,书面反馈率100%。 —地市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执法工作现场指导检查、交叉互查,覆盖率不低于50%;组织对地市级发证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100%;对国家级制种大县和良繁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开展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 —县级目标:对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春夏秋冬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提高原始创新保护水平。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强化司法保护。研究修订植物新品种复审规定。(农业农村部种业司、法规司,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优化植物新品种审查流程,压缩审查周期,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鼓励申请者依规开展委托测试。制定发布维权指南。建立全国统一的侵权案件协查联办平台。各省要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各级要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农业农村部种业司、法规司、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严格品种管理 3.狠抓品种审定监管。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健全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加大审定品种撤销力度,大幅减少同质化和重大风险隐患品种。强化主要农作物联合体、绿色通道试验监管,建立健全试验主体退出机制。(农业农村部种业司、全国农技中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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