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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委: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1-04-16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发展规划司 - 小 + 大

2021年4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规发〔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发展改革、财政、商务、文化和旅游、林业和草原、扶贫(乡村振兴)厅(局、委),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商务、扶贫(乡村振兴)局(委、办):

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共同富裕方向,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强化创新驱动,加大政策扶持,健全产业链条,补齐要素短板,长期培育和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农为农。开发乡村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

——坚持政策稳定。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

——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久久为功。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科学规划,持续用力、稳扎稳打,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2025年,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壮大一批有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特色品牌。

二、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四)加强规划引领。指导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脱贫地区聚集,发展“一县一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分明、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协同推进,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纳入规划。强化省级统筹,促进县际间协同发展,打造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集群。

(五)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按照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建设要求,发展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种养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基地。推进品种培优,发掘一批优异种质资源,提纯复壮一批地方特色品种,自主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突破性品种,以特色赢得市场。推进品质提升,集成组装一批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加快推广运用。推广绿色投入品,重点推广有机和微生物肥料、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兽药渔药和生物农药等绿色投入品,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净化农业产地环境,加强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以清洁的产地环境生产优质农产品,以品质赢得市场。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应用。引导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标生产,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培育一批林下经济和经济林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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