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点击: 次 来源:动卫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疫情响应特别提出,《方案(2020年第二版)》,各地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及响应措施的细化和调整问题,明确提出省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本辖区内的应急响应的分级标准和响应措施,且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高于国家制定的标准和措施,要根据辖区内的工作实际向上调。另,调低响应前要备案。农业农村部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实际,组织开展评估分析,及时提出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的建议或意见。由原启动响应机制的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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