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政策法规 > 文章

六部委:《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解读

时间:2019-09-12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9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六措施三体系三保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于康震解读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有关情况。

关于此次《意见》出台的背景,于康震介绍,去年4月以来,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和一些地方不当行政干预的影响,我国生猪产能持续下滑,今年猪肉供应相对偏紧,价格上涨较快,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的保障。

党中央多次对生猪稳产保供作出全面部署。近期,相关部门和部分省份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和银保监会等部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

《意见》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猪产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要求各地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此次《意见》提出了猪肉自给率、养殖规模化率和规模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三方面量化目标。第一次提出省负总责的总要求,强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围绕稳定恢复生猪生产,着力保障市场供应,于康震表示,《意见》既立足当前,提出了促进生产加快恢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等六方面具体政策措施;又着眼长远,围绕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提出了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完善疫病防控体系和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三大体系,从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强化法治保障三个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三大亮点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见》有三大亮点”,于康震表示,保障好老百姓的“菜篮子”和养殖场户的“钱袋子”,关键是加快推动生猪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亮点一是明确提出了自给率目标。《意见》提出,猪肉自给率的目标保持在95%左右,这是从全国而言的。这几年我国猪肉进口总体保持增长势头,即使最高年份的进口猪肉量占国内猪肉产量的比重也就2%左右。解决中国老百姓吃肉的问题,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基本自给的方针。这就是为什么提出了95%的自给率目标。

亮点二是机制上建立了约束与激励机制。《意见》明确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实行省负总责,要求主产省份要细化猪肉稳产增产的目标,主销省份要保持一定的自给率的目标。这是对地方提出的要求。鼓励生猪主销省份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对于生猪调出大县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发挥生猪调出大县的支撑保障作用。

亮点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生猪生产发展长期受到贷款难、用地难和粪污治理难多种因素的制约,《意见》明确要求,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保障养殖用地需求,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等等。《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项目支持,比如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非畜牧大县纳入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范围,提高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额等等。这些政策项目抓住了生猪转型升级的关键薄弱环节,必将进一步助推生猪生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关于“赤脚兽医”养老问题的答复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提案的答复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