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7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2019年9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通知 银保监办发〔2019〕189号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引导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中国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通知,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支持。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要做好相关金融服务,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二、创新产品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生猪产业贷款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机制。深挖信贷需求,充分调动生猪产业龙头企业力量,推动形成“大帮小”、银企农互助的良好局面。 三、拓宽抵质押品范围。选取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具备生猪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更好满足生猪产业融资需求。 四、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具体事项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办理。立足于长期稳定生猪生产,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把握时间窗口,持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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