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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谣言”案例及刑法解析(视频)

时间:2019-01-24    点击: 次    来源:网易、中新网等    作者:阳光兽医整理 - 小 + 大

1、网易新闻:河北省徐水一网民散布非洲猪瘟蔓延谣言被拘

2018年12月15日,徐水一网民张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保定市徐水区非洲猪瘟已持续蔓延一个月,批发市场各大商户还在私屠乱宰,所销售的猪肉没有检验合格证明而且经常还出现病猪、死猪肉零售!”同时附有一段视频。

经农业部门核实,徐水至今没有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张某的行为属于传播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五条规定现已被治安拘留。

谣言如同瘟疫一样,其蔓延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广大家有目共睹。网络非法外之地,编造谣言、传播谣言均是违法犯罪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惩处。希望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遵守互联网秩序,不做违法事!

2、北京青年报:河北省唐山现“非洲猪瘟疫情”?警方:系编造,违法人员被拘留

近日,河北唐山当地一条“疑似出现猪瘟疫情”的消息引发关注。发布者在一个498人的微信群中,发送了一张显示有两排死猪的照片,并留言称是在唐山市古冶区的一家养猪场看到的。发布者还让大家“别吃猪肉了”、“猪瘟过来了”,引起不少当地居民担心。2019年1月22日,唐山市古冶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上述内容系编造。经调查,古冶某养猪场因近期天气寒冷导致猪发病死亡,经农业农村部门调查排除非洲猪瘟疫情。违法人员徐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现场照片发至微信群,并编造文字“猪瘟过来了,都互相转告”。该照片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造成不良影响。目前,违法人员徐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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