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1 点击: 次 来源:承德网 作者:闫立辉 - 小 + 大
11月16日,承德市政府公布《承德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按照畜禽养殖污染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各类污染环境行为,对影响恶劣、拒不改正的要重拳出击,绝不姑息。确保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区)和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0%,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 记者获悉,本次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两个月,11月7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市、区)制定切实可行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的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进度,配建比例达到80%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禁养区内养殖场(区)、专业户搬迁或关闭工作方案和损失补偿标准,统一协调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在此期间,市政府将组织联合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将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整改不彻底、问题没解决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确定散养密集区整治名单,制定治理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治。 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全面扫尾阶段,各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12月16日至12月30日为市级考核验收阶段,市政府将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未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和《承德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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