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净化技术指南 (2017试行) 一、净化标准 (一)免疫净化标准:连续2年以上无临床病例;种公猪、生产母猪、后备种猪的gE抗体阴性,gB抗体合格率90%(含)以上。 (二)非免疫净化标准:连续2年以上无临床病例;停止猪伪狂犬病免疫2年以上;种公猪、生产母猪、后备种猪抗体阴性。 二、技术路线 (一)开展本底调查:按照种公猪普检、种母猪抽检至少10%的比例,检测gE,gB抗体,掌握猪群伪狂犬病野毒感染状况和免疫水平。 (二)确定净化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并适时调整具体净化方案。非免疫净化按照“检测一淘汰一分群”的循环模式,淘汰阳性带毒猪,逐步建立和扩大健康核心群;免疫净化按照“检测一淘汰一分群一免疫”的循环模式,淘汰野毒感染猪和免疫无应答猪,逐步建立和扩大健康核心群。gE抗体阳性率低于10%的猪群,可直接进行非免疫净化;gE抗体阳性率I0%—20%的猪群,先进行免疫净化,再进行非免疫净化;gE抗体阳性率高于20—30%的猪群,全部清群、重新从净化场引种,或淘汰所有gE抗体阳性猪。 (三)落实保障:措施坚持科学饲养管理,健全生物安全防护体系,有效落实生物安全措施,保障净化技术支持。 三、免疫净化 (一)免疫控制 1、疫苗选择推荐使用安全性高、免疫原性好的伪狂犬病gE基因缺失疫苗。 2、参考免疫程序 稳定(有感染、无病例)猪场;种公猪每年集中普免3次,每次间隔4个月;种母猪每年普免3一4次,也可在产前4周和产后2周各免疫1次;后备猪在配种前6—8周、2—4周各免疫1次;仔猪通常60 — 70日龄、90 —100日龄各免疫1次,也可通过测定在50日龄、60日龄和70日龄时的gB抗体,并根据母源抗体检测情况确定首免日龄。 不稳定(有病例)猪场:种猪可连续免疫2次,每次间隔1个月;待稍稳定后,每年免疫4次,每次间隔3个月。后备猪在配种前6}$周、2一4周各免疫疫苗1次。仔猪可在1—2日龄(使用活疫苗和专用滴鼻器), 7 0—75日龄、100—110日龄各免疫1次。 可根据本场实际进行调整。 3、免疫评价 分别于免疫后3 —4周抽样检测,gB抗体阳性率85%以上为群体免疫合格;在下次计划免疫前抽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调整免疫程序。 (二)监测净化 1、种公猪每4个月集中普检1次,gE抗体阳性猪,2—3天后复检仍阳性猪淘汰;gE抗体阴性猪检测gB抗体,2次免疫gB抗体均为阴性猪淘汰。gE抗体阴性、gB抗体阳性猪继续留用。 2、生产母猪每半年普检1次,最好一次性集中普检,也可3个月集中检测50%。 g E抗体阴性、gB抗体阳性猪继续留用;不达标猪淘汰或单独组群继续免疫,怀孕猪在隔离区/圈分娩后淘汰。 3、后备种猪分别在选留时(4—5月龄)、配种前20—30天(7—8月龄)集中普检1次。gE抗体阴性、gB抗体阳性猪可留种,不达标猪淘汰。 4、引进种猪同后备种猪。如外购精液,确保精液病原学(PCR)阴性或供体gE抗体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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