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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

时间:2017-02-09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农业部 - 小 + 大

  七、体制机制创新
  (一)深化农业科研机构改革
  坚持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定位,强化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农业科研院所建设。优化农业科技创新力量布局,协调好中央、省、地农业科研院校以及涉农企业的创新责任。以科学决策、学术咨询、岗位管理、分配激励为核心,试点先行,积极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根据中央有关部署,适时推进落实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在编制管理、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有条件省份将地市级涉农科研机构纳入省级科研机构直接管理,探索地市级农业科研院所与农技推广机构资源整合试点。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灵活的方式注册成立涉农科研机构。
  (二)创新农业科技计划组织管理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科技计划改革的新要求,强化顶层设计,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完善农业科技计划管理方式,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完善专业机构,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督、评价和动态调整,确保其按照委托协议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和责任倒查制度。
  (三)强化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
  把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作为科学配置农业科技资源的改革举措、实现农业创新驱动的重要平台、农业科技问题攻关的重要力量。围绕建设农业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构建分工协作的“一盘棋”农业科技工作新格局;围绕解决区域性农业科技重大问题,形成一批“一体化”农业科技综合解决方案;围绕解决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创新“一条龙”农业科研组织模式,着力提升联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联盟运行机制,在国家层面加快推进任务牵引、资源共享、行业协同、市场驱动等机制建设,在联盟内部建立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平台一体、利益共赢等机制,激发联盟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推进中央与地方协同创新。
  (四)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优化体系整体设计和布局,充分发挥体系“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补齐农业发展短板等方面集中发力、重点突破。坚持和完善稳定支持机制,保障科研人员全身心投入体系工作。完善体系联合协作机制,增强体系内部和体系间协作交流,发挥多学科联合作战的优势。完善任务形成机制,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凝练科研攻关任务,确保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坚持不唯论文奖励、注重成果应用的评价导向,创新考核评价模式,提高创新效能。
  (五)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以关键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以区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为基础,以产业化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研单位、大学或龙头企业为承建主体,集聚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要素,建设一批区域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国家级区域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集聚一批全国一流领军人才和研发团队,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打造一批区域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实现农业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金融支持、国际交流等协同发展,持续提升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和综合效益,为推进区域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加快区域农业现代化做出重要贡献。
  (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健全农业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切实推动和引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在农业科技规划计划、政策制定和项目组织等过程中,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和企业家的作用。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吸纳农业企业加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等共建联合研发中心、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平台。鼓励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校等联合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培训基地。鼓励农业科研院校的科技平台等资源向企业开放。推进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引导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完善天使投资、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等融资服务体系,增强资本市场对农业技术创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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