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建设现代畜禽牧草种业。构建种畜禽场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建立畜禽种业发展基金。全面实施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遗传改良计划。以区域性种公猪站建设为纽带,推进建立种猪联合育种机制。落实畜禽良种工程、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等项目,从基础设施建设、良种使用、安全监管等环节支持畜禽种业发展。组织开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换届工作,修订完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办法,开展家畜新品系审定试点。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草种项目,推进牧草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牧草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开展新品种审定。 13.强化产业科技创新推广。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聚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奶业振兴、现代饲草料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组织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企业等多元主体,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重大科研联合攻关与成熟适用技术模式推广,积极破解制约畜牧业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与技术推广机构协调互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促进科研推广一体化。继续做好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探索行业标准清理整顿和规范实施的思路和办法。 14.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强化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推进加工与养殖环节建立合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牧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发展收益。鼓励企业、合作社等主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益。积极推进“互联网+”畜牧业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建设智慧牧场。积极拓展畜牧业多功能性,指导休闲观光牧场建设。 四、着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15.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卫生指标、禁用物质和牛羊源性成分为重点,强化检打联动,加大对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大对牛羊养殖大省、问题多发地区监测和监督执法力度。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强跨省案件督办和工作薄弱地区督查。组织开展“瘦肉精”速测产品质量评价,强化对基层监管的技术支持。 16.加强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防止非法添加、查找潜在风险、强化原料把关为重点,组织开展饲料生产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点,组织制定检测方法,研究技术防控措施,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适时发布警示信息,帮助饲料企业规避质量安全风险,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17.严格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严格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审查,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通过飞行监测、异地抽检等多种方式实现全覆盖监测,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化、全时段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18.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畜牧饲料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条件、管理制度审查和监督检查。按照《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做好草原防火减灾工作。 五、着力提升行业精准管理水平 19.加强产业监测预警。适应规模养殖加快发展趋势,调整优化畜禽和饲料生产监测方案。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和“数字奶业服务云平台”等建设,探索建立面向养殖场户、饲料企业的点对点数据交流方式。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管理和污染监管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做好省市县信息员培训工作,加大数据核查和通报力度,保障数据质量。定期跟踪分析形势,组织联合形势会商。加强信息上报,关键时点及时报送形势研判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撑。强化信息公开和发布,适时发布预警信息,推进监测数据发布常态化、动态化,提高服务生产和引导生产的能力。 20.建立健全草原管理数据体系。修改完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标中草地的定义和分类。组织制定草原资源清查实施方案,协调启动实施清查专项。开展草业产值测算试点工作,明确草业产值测算指标和数据采集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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