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采取补助、贴息、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改善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条件,建设魅力村庄和森林景区。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强化历史文化名村(镇)、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传承乡土文化。(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文化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参与) (五)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机制。以产品为依托,发展订单农业和产业链金融,开展共同营销,强化对农户的技术培训、贷款担保等服务。以产业为依托,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配套服务组织集群集聚。以产权为依托,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保底+分红”等形式增加农民收入。以产城融合为依托,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域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牵头,中央农办、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参与) 二、促进区域农业统筹发展 (一)优化发展区。对水土资源匹配较好的区域,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壮大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东北区。合理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较大的三江平原地区水稻种植规模,适当减少高纬度区玉米种植面积,增加食用大豆生产。适度扩大生猪、奶牛、肉牛生产规模。提高粮油、畜禽产品深加工能力,加快推进黑龙江等垦区大型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奶源基地建设。 华北区。适度调减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小麦种植,加强果蔬、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稳定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养殖规模,发展净水渔业。推动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 长江中下游区。稳步提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巩固长江流域“双低”(低芥酸、低硫甙)油菜生产,发展高效园艺产业。调减重金属污染区水稻种植面积。控制水网密集区生猪、奶牛养殖规模,适度开发草山草坡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 华南区。稳定水稻面积,扩大南菜北运基地和热带作物产业规模。巩固海南、广东天然橡胶生产能力,稳定广西糖料蔗产能,加强海南南繁基地建设。稳步发展大宗畜产品,加快发展现代水产养殖。 (二)适度发展区。对农业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重点加快调整农业结构,限制资源消耗大的产业规模,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西北区。调减小麦种植面积,增加马铃薯、饲用玉米、牧草、小杂粮种植。扩大甘肃玉米良种繁育基地规模,稳定新疆优质棉花种植面积,稳步发展设施蔬菜和特色园艺。发展适度规模草食畜牧业,推进冷水鱼类资源开发利用。 北方农牧交错区。推进农林复合、农牧结合、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深度融合,发展粮草兼顾型农业和草食畜牧业。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扩大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生产规模,发展奶牛和肉牛肉羊养殖。 西南区。稳定水稻面积,扩大马铃薯种植,大力发展特色园艺产业,巩固云南天然橡胶和糖料蔗生产能力。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和水产资源,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特色渔业。 (三)保护发展区。对生态脆弱的区域,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禁止类产业,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参与) 青藏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稳定青稞、马铃薯、油菜发展规模,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舍饲半舍饲,发展牦牛、藏系绵羊、绒山羊等特色畜牧业。 海洋渔业区。控制近海养殖规模,拓展外海养殖空间。扩大海洋牧场立体养殖、深水网箱养殖规模,建设海洋渔业优势产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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