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20日,河北省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全省平均降雨量148.7毫米,有1760个乡镇降雨量超过100毫米,342个乡镇降雨量超过250毫米,23个乡镇降雨量超过500毫米,给畜牧业生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受灾地区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止动物疫病发生,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全省畜牧兽医系统积极行动,迅速部署,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头等大事。 一、省畜牧兽医局——科学抗洪救灾,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在行动 省畜牧兽医局将抗洪救灾作为头等大事,将抗洪救灾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纪律、认真履职,切实做好畜牧兽医系统抗洪救灾各项工作: 1、迅速成立厅畜牧兽医抗洪救灾工作小组 从有关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了六个工作组,立即赴石家庄、邯郸、邢台三个重灾市,及时掌握畜牧系统养殖场户数、圈舍损毁面积、畜禽死亡数量、饲料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中大型规模养殖场损毁等情况,指导各地做好救灾各项工作。机关各处及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深入抗洪救灾一线,深入畜禽养殖场户,指导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险理赔、消毒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受灾场户科学饲养管理畜禽,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2、紧急印发了《关于加强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养殖环境消毒灭源工作。针对当前天气炎热、动物尸体、排泄物容易腐烂,极易造成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等不利条件,各地组织一次彻底消毒灭源活动;严格规范灾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对受灾死亡畜禽的处理按照《动物防疫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有关要求和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受灾死亡动物疫情监测。组织人员对存栏畜禽进行全面普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灾区动物疫情发展态势,分析疫情形势,及时发现和排除疫情隐患;切实做好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加大灾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3、紧急下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系列指导意见 紧急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洪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导意见》、《河北省洪灾后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意见》、《河北省洪灾后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指导意见》、《河北省洪灾后养殖场消毒指导意见》等四个指导意见,确保大灾后无大疫。 另外,省局各处和各事业单位取消了工作人员休假并保持手机、微信等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随时到位。各单位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报告、及时处理落实,确保全省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供应平稳、有序。 二、邢台——邢台市农业局五措并举迅速投入农业救灾 邢台“7.19”洪灾发生后,邢台市农业局把做好农业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快速反应,深入一线,全力投入农业救灾,抓紧恢复农业生产。 1、成立农业救灾小组。邢台市农业局一把手亲自带领农业专家组成员,组成种植业、畜牧业、蔬菜业、农机装备、水产业等5个专业救灾组,迅速进入高开区、桥西区、桥东区等灾情重点村,解答农业生产咨询,开展农业生产指导、灾后重建、消毒灭源等工作。 2、购置农业救灾物资。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紧急自筹资金近40万元,购置碘可安、普易佳、浓缩五号等消毒药品14.33吨、病虫害应急防治药品3.02吨、一次性防护服(口罩、手套)等7000余套、电动喷雾器51台、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疫苗205万头(只)份等物资,用于灾区动物防疫工作。同时,抽调畜牧专家组成3个防疫小分队,深入开发区等重灾区开展防疫防病和消毒灭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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