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专业大户、家庭牧场等建立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数量,提高养殖水平和效益,促进农牧循环发展。鼓励养殖户成立专业合作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入股,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市场议价能力。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带动作用,推进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合同养殖、品牌运营、统一销售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推进全产业链发展。鼓励电商等新型业态与草食畜产品实体流通相结合,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十四)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加大对饲草料加工、畜牧饲养、废弃物处理、畜产品采集初加工等草畜产业农机具的补贴力度。研发推广适合专业大户和家庭牧场使用的标准化设施养殖工程技术与配套装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养殖效益。积极开展畜牧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支持开展相关农机社会化服务。重点推广天然草原改良复壮机械化、人工草场生态种植及精密播种机械化、高质饲料收获干燥及制备机械化等技术,提高饲草料质量和利用效率。在大型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推广智能化环境调控、精准化饲喂、资源化粪污利用、无害化病死动物处理等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十五)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考虑土地、水等环境承载能力,指导地方科学规划草食畜禽养殖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推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草食畜牧业。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强草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因地制宜、分畜种指导推广投资少、处理效果好、运行费用低的粪污处理与利用模式。实施农村沼气工程项目,支持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建设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继续实施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支持草食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有机肥使用试验示范和宣传培训,大力推广有机肥还田利用。 五、提升支撑能力 (十六)强化金融保险支持。构建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在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的基础上,探索采用信贷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适当加大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资金,并逐步将直接补贴调整为贷款担保奖补和贴息,推动解决规模养殖场户贷款难题。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为草食畜牧业发展注入强大活力。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创新信用担保方式,完善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等制度,支持适度扩大养殖规模,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继续实施奶牛政策性保险,探索建立肉牛肉羊保险制度,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十七)加强科技人才支撑服务。整合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和科研院所力量,以安全高效养殖、良种繁育、饲草料种植等核心技术为重点,加强联合攻关和先进技术研发。加快培养草食畜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技能服务型和生产经营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基层畜牧草原推广体系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广人工授精、早期断奶、阶段育肥、疫病防控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生产水平。加快精料补充料和开食料等牛羊专用饲料的研发,降低饲喂成本,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加强对基层技术推广骨干和新型经营主体饲养管理技术的培训,提升科学养畜水平。 (十八)加大疫病防控力度。围绕实施国家中长期规划,切实加强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监管等各项关键措施。加强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包虫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开展种牛、种羊场疫病监测净化工作。统筹做好奶牛乳房炎等常见病的防治,加强养殖场综合防疫管理,健全卫生防疫制度,强化环境消毒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强肉牛肉羊屠宰管理,强化检疫监管。加强养殖用药监管,督促、指导养殖者规范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等安全用药规定。 (十九)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生产监测和信息服务,及时发布产销信息,引导养殖场户适时调整生产规模,优化畜群结构。加强消费引导和品牌推介,支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打造草食畜产品优势品牌,提升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支持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养殖基地,加强冷链设施建设,开展网络营销,降低流通成本。鼓励地方建立原料奶定价机制和第三方检测体系,完善购销合同,探索种、养、加一体化发展路径。支持建设区域性活畜交易市场和畜产品专业市场,鼓励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参与畜产品流通,推动实现畜产品优质优价。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其在行业自律、权益保障、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草食畜产品国际市场调研分析,在确保质量安全并满足国内检疫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进口市场多元化,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加强草食畜产品进口监测预警,研究制定草食畜产品国际贸易调控策略和预案,推动建立草食畜产品进口贸易损害补偿制度,维护国内生产者利益。支持企业到境外建设牛羊肉生产、加工基地和奶源基地,推动与周边重点国家合作建设无规定疫病区。 当前,我国草食畜牧业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农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上来,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创新发展机制,突破瓶颈制约,努力促进草食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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