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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四大铁拳元旦起实施

时间:2014-12-30    点击: 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下放行政处罚权限、监管部门问责措施及加强信息公开成为新法亮点
  2015年1月1日起,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环保法》修订草案就将正式施行。
  雾霾天气持续不断、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土壤污染超标严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被认为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环保法》此次迎来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由于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修法进行了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新《环保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怨声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的法律,它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并且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也将对资本市场的多个行业和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出“四大铁拳”,为您全面解读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按日计罚上不封顶
  事实上,国家在环境领域的立法不少,但由于违法成本低,导致对相关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及约束作用。
  2015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对企业惩治力度大大加强,修订后的第六章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按日计罚”是指执法部门对企业作出了处罚,若企业不执行的,继续加罚。按日计罚是对以前处罚规定的加强和补充,主要为保证处罚的执行。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也向记者表示,过去规定是一次性罚款。但对企业来说,如果治理成本高于罚款代价,企业就宁交罚款也要排污。针对这种情况,新《环保法》规定,只要企业违法排污不达标,违法一天就罚一天,上不封顶,以此督促企业认真治理达标排放。
  环保部政研中心高级工程师王彬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什么是‘按日计罚’?就是‘按日累计罚款’,是针对连续性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制度。”
  为什么要按日计罚?王彬说,按日计罚能依法制止违法排污。简单计算,违法排污按照上限罚款10万元左右,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作出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改正违法,走完法律程序一般要从几十天到几个月,执法成本巨大,而如果违法排污者不自觉守法,在此期间节省的违法成本往往是一次罚款的许多倍。因此,违法成本低使得法律形同虚设。
  企业违法可拘留责任人
  与此同时,新《环保法》给予了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以更大的监管权力,允许其采取多种新方式进行监管。值得注意的是,新法还罕见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新《环保法》规定,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相关环保部门可以直接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如果企业不予治理污染,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新《环保法》引入了拘留处罚。违反《新环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骆建华表示,新法不仅对企业的罚款力度加大,而且还给环保部门下放了行政权限。这些严格的措施,会增加企业的环保成本,甚至会导致很多环保没有达标的企业强行停产或者关闭。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企业在环保达标的前提下生产。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总经理、高级医药合伙人史立臣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其实我国每年都在对环境污染的相关事件作出一些处理,但是这些处罚力度非常轻,2014年也有不少针对环保的相关政策;对于企业来说,处罚力度太小使得企业宁愿被处罚也不愿花钱投环保,好多企业每年就跟例行工作一样按时把罚款交到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他们来说,小额的罚款如隔靴搔痒。因此,新《环保法》实施后更值得期待的是怎么落实,包括是不是对企业的环保投入有一些政策支持,或者在技术上有没有标准化,“好多企业连怎么找到治理措施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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