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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每年安排1.2亿元推进乳粉业发展

时间:2013-10-22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加强乳粉流通体系建设 
    支持乳粉企业巩固大中城市消费市场,积极挖掘农村消费潜力。鼓励企业设立乳粉专营店,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专柜销售试点,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在全省逐步推广。支持企业与大型超市开展合作,设置知名品牌乳粉专柜。引导乳粉企业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推出新产品和特色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组织有意愿的大型乳粉企业,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赠送公益活动,培养新的消费群体。支持企业开发生产车间旅游项目,纳入当地旅游线路。组织消费者参观乳粉企业和奶牛养殖基地,通过零距离体验,取得认同和信赖,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强奶牛养殖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添加违禁物质行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乳粉企业要全面开展原料检测、生产过程动态检测、产品出厂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全面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监测和定期监督抽检制度,抽检范围覆盖全部企业、全部品种。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主体准入和质量监管,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经营单位认真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销售公示目录之外的婴幼儿配方产品,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乳粉,必须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措施。规范乳粉经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粉违法行为。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定期发布生鲜乳及乳粉质量检测信息,乳粉企业要主动公开质量信息。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各地奶牛养殖、乳粉加工、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有关部门要加强乳品质量安全舆情收集和研判,准确判断舆论态势和舆情走向,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信用档案,相关部门实行监管信息公开共享,及时披露企业违法信息。发现问题产品,严格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追偿。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保障措施 
    该省政府成立推进乳粉产业快速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奶源基地和乳粉企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市、县也要成立相关协调机构。新建、扩建标准化奶牛场,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转用审批手续。新建、扩建年产3万吨以上的乳粉加工企业,用地指标由省、市优先安排。省内企业新建、扩建乳粉生产项目,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农技及阳光培训工程资金用于奶牛养殖、牧草种植培训的比例不低于5%。农机补贴资金用于奶牛养殖、奶站、牧草加工设备购置补贴的比例不低于10%。公安交管部门对乳粉运输车辆进城免费发放通行证。金融机构把乳粉企业列为优先支持对象,政策性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生鲜乳收购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有效抵押担保范围,推广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乳粉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省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要积极为新建、扩建奶牛养殖场提供担保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加强股份制改造,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为奶牛养殖场、乳粉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2亿元,设立推进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每年整合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振兴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治理等项目资金3亿多元,重点支持乳粉企业技改和新建、奶牛场和饲草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资乳粉产业。相关市、县也要积极落实资金,支持当地乳粉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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