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据《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消灭了牛瘟、牛肺疫、马鼻疽和马传染贫血,有效防控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了畜产品安全供应,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动物疫病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地方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河北省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办法》、《河北省动物免疫管理办法》等7个法规规章和《河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6个工作预案相继公布实施。动物防疫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流行病学调查、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管理制度,动物防疫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动物防疫工作体系逐步健全,构建了省、市、县三级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新建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分站1096个,形成了拥有6.3万人的省、市、县、乡村兽医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了8处国家级、88处省级、73处市县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加快建立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为主体的新型兽医制度,部门合作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日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条件明显改善。2004年以来,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加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动物疫病防治经费投入,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动物疫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技支撑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保障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动物疫病的流行状况。 国内纳入管理的动物疫病157种,危害严重的40余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仍在部分区域呈流行态势,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省内1999年大范围发生口蹄疫疫情,2001年大面积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虽然得到及时控制,但免疫带毒和免疫临床发病现象依然存在;布鲁氏菌病在局部呈持续上升趋势,结核病尚未得到控制,狂犬病对人的危害越来越严重;因活畜禽跨省调运而输入疫情时有发生。研究表明,70%的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类,75%的人类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和动物源性食品。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几率加大,输入疫情风险增加,动物疫情形势日趋严峻和复杂,如不加强防治和防范,将会严重危害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动物疫病防治面临的挑战。 从中长期发展趋势看,受人口增长、消费升级、发展方式转变、疫病流行态势、畜牧业快速发展,以及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我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仍将面临严峻挑战。我省畜禽饲养量大、规模化程度不高,养殖条件差、农牧民防疫意识不强等状况,增加了防治工作难度。地处全国活畜禽及其产品供应京津和南北流通的必经之路,市场准入和跨区调运机制尚未建立,加大了疫情传入风险。兽医体制改革进展不平衡,基层基础设施和队伍力量薄弱、总体技术水平不高、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制约了防治工作开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把动物疫病防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以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分畜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科学防治策略,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动物疫病,为实现从畜牧大省向畜牧强省跨越、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动物防疫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强化管理相对人的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防治机制。立足省情,适度超前。立足我省畜牧业发展现状,准确把握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趋势,科学研判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合理设定防治目标,开展科学防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省不同区域养殖和疫病特点,分畜禽、分病种、分区域,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治策略。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整合利用动物疫病防治资源,按照国家优先防治病种,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确定防治重点,加强示范推广,统筹推进动物防疫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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