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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主要疫病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工作意见

时间:2013-07-12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中国兽医网 - 小 + 大

关于加强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
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意见》(农医发[2012]24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有关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推动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加强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以下简称净化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在当前重大动物疫情形势复杂、基层防疫能力薄弱的情况下,开展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工作意义重大。通过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工作,可有效减少和消除规模化养殖场的疫病隐患,缓解动物疫病防控压力;可有效改善规模化养殖场的防疫条件、生物安全和管理水平,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可有效探索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的集成应用,提高疫病综合防治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提升技术综合效能,实现动物疫病防治由应急性防控状态向日常性防控状态转变;可有效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结合《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目标和要求,以实施《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和无害化排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为契机,通过加强引导,吸引更多企业主动加入到疫病净化工作中,由点到面,推动全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全面开展,逐步实现动物疫病的净化,乃至最终消灭特定动物疫病的目标。计划用10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推动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工作的开展,集成推广一批成熟的动物疫病净化技术,建设并认证一批无规定动物疫病净化养殖场,全面提升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和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从场入手,逐场推进。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工作从养殖场抓起,一个场一个场地开展,由点到面,逐步推进。
    二是坚持由易到难分步实施,强化效果。在示范场的选择上,优先选择种畜禽场、奶畜场、特大型商品畜禽养殖场开展,逐步向其他规模养殖场推进。在病种的选择上,优先集成示范垂直传播的疫病或有较好净化技术支撑、病源污染面较小的疫病,通过净化一种或多种疫病提升养殖场的综合管理水平。在疫病净化技术示范的步骤上,先开展疫病净化示范工作,示范场产生一定净化效果后及时给予评估和认证,强化净化效果。
    三是坚持企业自愿,择优适当扶持。参与净化的畜禽养殖企业要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有较高的认识,采用净化技术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较高,自愿参加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技术培训、监测、增强企业影响力等方面给予养殖企业支持,为开展疫病净化的养殖企业搭建畜禽及其产品优质优价的平台,不断提升其竞争力。
    四是坚持分层次实施,有的放矢。在净化示范工作的组织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各级疫控机构和示范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任务。在技术的集成上,要分一般性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具体的净化技术实施方案两个部分。
    四、工作内容
    (一)搞好动物疫病净化技术集成。集成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是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专家分动物、分病种集成制订一批单病种净化技术基本操作规程,地方各级疫控部门要结合各养殖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净化方案。要在疫病净化示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技术规程和净化方案,促进净化技术的成熟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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