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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时间:2013-01-05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通过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方式等措施,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机肥生产、沼气能源工程建设,将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产业链有效延伸,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农民创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编制本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或方案,明确本地区工作目标、治理重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省份,要细化年度实施计划,将治理任务分解到县(市、区),结合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督促落实。各地要加快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已经完成划定的,要开展禁养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各地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按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
    (二)强化考核监督 国家对各省(区、市)规划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和考核;各省(区、市)对本辖区的县(市、 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各级环保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省份要与本辖区内的重点县(市、区)签订责任书,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奖惩措施。
    鼓励县(市、区)政府与本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签订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协议,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表彰或奖励。
    (三)健全投入机制 通过现有中央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渠道,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投入,充分运用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吸引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沼气发电和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以及环评收费、后期环境监测收费等优惠和扶持措施。在国家逐步加大投入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业主自筹、社会投入等多种方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通过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整合,逐步建立各级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推进宣传教育 各地要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重点培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设施管理和运行维护、实用技术等,提高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家信息库,为环境管理和技术咨询提供支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电影短片等形式,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农村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实用技术,提高从业人员和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政府引导、业主自律、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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