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1-06 点击: 次 来源:农业部兽医局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2009年农业部在吉林、河南、广西、重庆、宁夏等5个省(区、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确定的200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共有5226名考生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其中执业兽医师1086人,执业助理兽医师4140人。近日,农业部向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生核发了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这标志着我国终于诞生了执业兽医。 执业兽医是指具备兽医相关技能,依照国家规定取得兽医执业资格,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活动的兽医技术人员。执业兽医是我国新型兽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兽医工作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执业兽医通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诊疗和咨询等服务活动,减少因动物疫病引起的畜牧生产损失。另一方面,执业兽医通常是动物疫情第一发现人或者报告人,是疫情控制的主要力量,在动物疫病防控中起着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的前哨作用。 推行执业兽医制度,是我国兽医事业与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的重要举措。执业兽医的诞生,将对提高兽医队伍整体素质和从业能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在兽医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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