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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兽医管理及卫生防疫制度

时间:2011-09-19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为了建立有效的生物安全体系,预防和控制、消灭猪的传染病,保证猪场养猪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维持猪群的高度健康状态,特制定本规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猪群必须免疫口蹄疫、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种猪群根据本场及当地情况制定免疫计划,一般包括口蹄疫、水泡病、猪瘟、喘气病、猪痢疾、萎缩性鼻炎、蓝耳病、伪狂犬、乙型脑炎、细小病毒、喘气病等疫苗。商品猪应免疫口蹄疫、水泡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等。
    场区分为生活区和生产区,场内禁止饲养其它动物。
    猪场应配备一名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猪场的日常兽医工作及具体实施、执行本程序。场长要对兽医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进入猪场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要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场。
    猪场所有工作人员,均严格遵守本制度。
    本规程未尽事宜,结合猪场的实际情况,由场长、兽医协商更改。
    入场人员:
    进入猪场的一切外来人员,均必须按规定填写“外来人员入场登记表”。
    外来人员必须在场内生活区隔离48小时后,才可允许进入生产区。进入生产区,要按照产房保育、配种妊娠、生长育肥的猪舍顺序进行,也就是说健康程度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为了防止交叉感染,猪场工作人员家中不准饲养任何畜禽。
    猪场除饲养员、兽医外,其他人员进入生产区须经场长批准,任何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更衣、消毒或淋浴后,方可进入。
    场内人员禁止从场外携带任何食品进入生产区,职工食堂禁止从场外购买鲜猪肉、牛羊肉及其相关加工食品。
    饲养员进舍工作,应遵守下列原则:
    更换工作服、鞋并淋浴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生产区与生活区的工作服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饲养员应固定工作岗位,禁止相互串舍;
    发生疫情时,饲养员必须严格隔离。
    车辆、饲料和物品:
    进入场内的车辆必须在场区的入口处进行消毒,外来购猪车辆装猪前要严格消毒,禁止进入场内。
    进入场区的物品,要以喷雾、浸泡、擦拭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消毒处理。
    生产区内部的车辆、用具,不准到生产区外使用。各种工具借用、挪用后,需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复原使用。
    饲料在储藏过程中,要注意保存,防止霉变。
    售猪时,避免场区人员与外界人员、车辆直接或间接接触,对使用过的装猪台、磅秤,要及时进行清理、消毒。
    防止任何情况下的猪只倒流。
    猪舍内外环境消毒:
    已出空猪舍的卫生
    先进行清理打扫;
    用高压冲洗机冲洗顶棚、猪栏、地面及墙壁等;
    消毒猪舍内所有的设施及空间。对密闭猪舍,可用甲醛及高锰酸钾进行熏蒸消毒,密闭48小时后再通风1周;
    对生产区外围用2~3%火碱进行一次以上大消毒。
    场区入口处设消毒池,消毒池的长度应等于车轮周长的2.5倍,宽度与整个入口相同;
    场区入口处设专职人员,负责进出场人员、车辆和物品的消毒、登记工作,负责维持消毒池、或盆内消毒剂的有效浓度。
    生活区与生产区的一切物品要严格区分。生产区内的工作服要每天进行消毒清洗,并烘干或日晒干燥。
    生产单元应采取“全进全出”生产方式,转群后,对用过的出猪台、走道、器具等,应立即冲洗、消毒;对猪舍的地面、墙壁、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冲洗、消毒和干燥。方法是:先以清水湿润粪污,然后用高压枪冲洗地面、料槽、猪栏、墙壁、粪沟等,再用消毒剂消毒整个单元,最后,干燥、通风、空置2天。
每间单元入口处设一消毒脚盆,人员进出时,消毒工作靴。
    生产区内坚持灭鼠,蚊蝇多发季节,要灭蚊蝇。
    生产区每周要消毒一次,全场要至少每月消毒一次。
    疫情、病死猪处理:
    饲养员应时刻注意观察猪群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管兽医。主管兽医接到饲养员的疫情报告后,要立即现场检查、诊断、治疗、隔离。
    对发生的重大疫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封锁场区,等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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