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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养蜂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时间:2011-01-30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六)西北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5省(区),2009年饲养蜜蜂50万群,生产蜂蜜1.4万吨。本区域夏秋蜜源植物种植面积大,特色蜜源植物与草地植物等蜜源资源丰富。本区域蜜源植物尚未得到充分利用,蜂群单产水平低。青海、甘肃是夏秋季转地放蜂比较集中的区域,青海生产的蜂王浆品质优良。 
    主攻方向:新疆保护和发展黑蜂,加快推进规模饲养,产品以生产优质特色蜜为主。青海建设优质蜂王浆、蜂花粉生产基地。陕西、甘肃、宁夏在发展西蜂饲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在山区发展中蜂,建立中蜂资源保护区,扩大饲养规模,推广中蜂活框饲养技术,提高养蜂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加大中蜂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力度。在扶持本地养蜂发展的同时,积极做好对外来转地蜂群的接待和安置工作。 
    发展目标:到2015年,蜂群饲养量达到80万群,年生产蜂蜜2.5万吨。养蜂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大幅提高,转地放蜂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成我国优质蜂蜜、蜂王浆、蜂花粉生产基地和蜜蜂授粉示范基地,农作物蜜蜂授粉技术得到逐步推广。 
    五、重点项目 
    (一)蜂产品基地建设 
    ——蜂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重点依托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培育一批标准化蜂蜜生产示范基地和蜂王浆生产示范基地。 
    ——支持蜂农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全国发展一批示范蜂农合作社和养蜂协会,联合分散养殖户形成大规模养蜂团体,使其在维护蜂农利益、协商蜂产品收购价格、为蜂农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科技推广和蜂农技术培训。鼓励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单位加大养蜂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蜂农合作社、大型养蜂场生产人员的培训。加强蜂农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山区、贫困地区、老少边远地区的养蜂知识普及。五年内,全国培训蜂农10万人次以上。 
    ——扶持养蜂生产。结合养蜂业发展的实际,探索对蜂农、蜂业合作社的蜜蜂饲养以及养蜂机具购置等给予补贴。 
    (二)蜜蜂授粉增产技术体系建设——建设蜜蜂授粉示范基地。重点依托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在全国建立一批蜜蜂授粉示范基地,探索政府蜜蜂授粉补贴政策,加快普及绿色植保技术,加强宣传与普及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带动蜜蜂授粉产业的发展。 
    ——建立蜜蜂授粉技术研究与推广体系。建立蜜蜂授粉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支持有关单位开展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机理及技术的研究推广。 
    (三)蜜蜂资源保护与种蜂良种繁育——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建设中蜂等资源场15个,保护区8个,完善“国家蜜蜂遗传资源保护中心”,完善资源基因库2个,并建立相应的遗传资源动态监测系统。
    ——蜜蜂新品种培育。建设蜜蜂育种中心,培育5个蜜蜂新品种(系)。 
    ——蜜蜂遗传改良和良种繁育。在养蜂大省和种源基础较好的省份改扩建种蜂场10个。 
    ——种蜂质量监测。新建蜜蜂种质鉴定中心,建设蜜蜂良种数据库,收集、分析、发布全国优良蜂种信息。 
    (四)蜂病防控 
    ——蜂药研制。研制推广一批高效无残留的杀螨、抗菌蜂药。 
    ——加强疫病防控。研究推广蜂病防控技术和实验室及现场快速诊断技术,提高蜜蜂疾病的诊断准确率。强化蜂场日常卫生防疫管理和蜂群保健,加强蜂螨、白垩病、蜜蜂孢子虫病、中蜂囊状幼虫病和爬蜂综合征等危害严重的疫病的防控。 
    ——加强蜂药使用管理。加强蜂药等
入品使用指导与管理,规范使用时期和剂量,严格执行休药期。 
    (五)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农业部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建设,将各地蜂产品质量检测功能纳入各地综合质检体系,完善质量检测体系运行机制,提高检测能力。鼓励加工企业和合作组织加强蜂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开展蜂产品真实性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蜂蜜类别区分技术研究、污染物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快速检测技术研究。 
    ——蜂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加大蜂产品质量检测投入,加强蜂药等投入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实施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掌握我国蜂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研究适合我国蜂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方法,实施危机预警报告制度。 
    ——完善蜂产品标准体系。及时修订完善蜜蜂饲养、蜂病防治、蜂产品生产、蜂产品检测、授粉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蜂业标准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养蜂业发展的支持与保护。 
    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蜂药生产、销售、使用等管理,建立和健全规模蜂场备案与养殖档案制度,规范蜜蜂检疫行为。探索建立养蜂主产区成熟蜜生产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养殖积极性,降低养殖风险。推动出台蜜源植物保护利用政策,探索有偿授粉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在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项目中支持蜜源植物种植。 
    (二)保护蜂农合法权益。 
    逐步推行蜂产品优质优价,完善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转地放蜂集中地区,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治安、收费、蜂产品销售、蜜蜂农药中毒、人蜂安全等问题,保护蜂农的人身权益和经济利益。鼓励和支持农户在粮食、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流蜜期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喷洒对蜜蜂低毒的农药。加快推行农药喷洒事先告知制度,探索建立种植农户和蜂农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积极支持建立养蜂业风险救助金制度,不断增强蜂农抵御风险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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