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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屠宰和分割车间每日工作完毕,应先用不低于40℃温水冲洗,再分别对车间不同部位消毒,作用0.5小时以上,然后用水冲洗干净,不同部位消毒方法如下: a.地面、墙壁、通道以及经常使用或触摸物体表面应采用有效氯含量30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等进行消毒; b.放血道及附近地面、墙壁应采用有效氯含量7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等进行消毒; c.排污沟应采用有效氯含量100mg/L以上的含氯消毒剂等进行消毒。 2.5预冷间和0℃-4℃产品储藏库的产品每清空一次,应采用有效氯含量300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等进行消毒。 冷库应每年至少彻底消毒1次。消毒前应先将冷库内的物品全部搬空,升高温度,用机械的方式清除地面、墙壁、顶板上的污物和冰霜,有霉菌生长的地方应用刮刀或刷子仔细清除。采用0.5%过氧乙酸溶液等毒性残留低、安全性高、绿色环保性强的消毒剂熏蒸消毒或采用臭氧消毒,不得使用剧毒、有强烈气味的消毒剂。消毒完毕后应通风换气,驱散消毒药物的气味。 2.6更衣室应采用有效氯含量200mg/L-300mg/L的含氯消毒剂每天消毒1次,工作结束后用紫外线进行消毒,持续作用时间不小于2小时。 3.设备消毒 刀具、托盘、挂钩等器具应经不低于82℃的热水一头一消毒,刀具消毒后轮换使用。分割刀具每批次使用后用不低于82℃的热水消毒。 屠宰和分割车间设备等物体表面应在每班工作结束后先用不低于40℃温水冲洗,再采用有效氯含量200mg/L-3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最后用不低于40℃温水冲洗干净。 4.人员消毒 勤洗手、正确洗手。在接触动物及产品后、脱卸个人防护装备后、进食前应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进行手部清洗消毒。生产结束后,应将工器具放入指定地点,清洗双手并消毒后,更换工作衣帽、鞋靴,方可离开生产区。 5.防护用具消毒 工作服、帽清洗后应采用200mg/L-300mg/L的次氯酸钠溶液、0.5%过氧乙酸溶液等浸泡消毒。胶靴、围裙等橡胶制品,每班工作结束应先清洗后再采用有效氯含量600mg/L-7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 6.消毒效果评价 屠宰企业应每季度至少一次在待宰圈、血槽、内脏处理区、运输车辆进出口等高风险区域采集消毒后的环境样品,进行消毒效果评估。消毒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应优化消毒方式方法。 三、暴露后的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流程 发生暴露后,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按以下流程处置: 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黏膜暴露(眼、口鼻):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 3.锐器伤:立即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冲洗后,用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 (二)报告与医学评估 1.所有暴露事件应立即报告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并通知驻场官方兽医,记录暴露情况,尽快安排暴露者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职业暴露评估和医学观察。 2.屠宰企业发现人员布病感染,应按规定及时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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