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兽药残留是“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的简称。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中兽药残留联合立法委员会的定义,兽药残留是指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部分所含兽药的母体化合物及其代谢物,以及与兽药有关的杂质。所以,兽药残留包括原药、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及兽药生产中所伴生的杂质。兽药是广大养殖从业者用来促进畜禽生长或预防治疗畜禽疫病重要生产物资,在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中有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国内养殖环境复杂,不少养殖从业者缺乏科学合理的用药知识及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等,在养殖过程中不规范使用兽药的现象时有发生。长此以往,兽药残留导致了细菌耐药性及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的发生,对养殖业整体健康发展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不利影响。 2 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 兽药残留污染是动物源性产品质量不安全的重要因素,而兽药残留的形成与我国的兽药生产企业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及养殖从业者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息息相关。概括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是非法使用。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高利润会故意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对于那些达到出栏体重而不幸突染疫病的畜禽,饲养者为了利益最大化会铤而走险地使用一些抗生素等药物来应对,以敷衍过屠宰前的检疫检验等程序。有的饲料厂为追求饲料的某些卖点而在饲料中超量或添加违规抗生素,在饲料标签上面不注明添加药物成分。二是不遵守相关规定使用。虽然国家出台了兽药使用的法规,但实际生产中养殖从业者由于种种因素并未按照兽药使用说明书中标注的给药方法、给药途径、给药剂量进行用药,且未执行相应的休药期及停药期的规定,而是按照自己意愿使用抗生素来预防和治疗疫病。 3 兽药残留的种类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正常情况下药物在畜禽体内大部分被吸收利用并经过转化排出体外,但仍会有少量的药物在体内转化吸收或排放不充分,尤其是在超量使用兽药的情况下会在体内各组织中贮存残留下来,即形成所谓的“药物残留”。兽药残留具有残留量低、残留成分复杂,且因不同畜禽、不同组织而异的特点。兽药残留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兽药超量使用或不当使用造成的代谢吸收不充分,而在畜禽机体的相应组织中沉积或使用形成药残的畜禽产品加工食品形成的残留。另一种是畜禽使用兽药后药物以代谢物或原形的形式随尿液等排泄物进入环境,造成对土壤及水源等的蓄积而产生相应的危害。 4 兽药残留的危害 兽药残留存在于产品中或排泄到环境中,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均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产生的危害程度与所残留兽药本身的毒副作用大小及危害时间的长短有很大关系。 4.1 毒性作用 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毒性作用的产生多是由于超量使用或长期摄入积累所形成。若人体长期摄入某种含兽药残留的动物性食品,会导致药物在食用者体内蓄积并产生相应变化,从而产生毒性作用。一些养殖场户在饲养过程中为了满足消费者偏爱瘦肉的需求,会在饲养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以提高畜产品的瘦肉率,但如果人们大量或持续食入含有瘦肉精的危害化学成分,累积到一定程度会对人体的组织和器官产生毒性反应,表现为出现肌肉震颤、心悸、头痛、恶心、呕吐、发烧等中毒症状。抗生素类药物中的氯霉素能导致机体产生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氨基糖苷类药物主要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眩晕和听力减退,大环内酯类药物易发生蓄积性慢性中毒而产生肝损害和听觉障碍,四环素类药物能够与骨骼中的钙结合而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磺胺类药物能够诱发啮齿动物甲状腺增生及引起心血管疾病等危害。相关试验研究表明,如果人们持续摄入含有兽药残留的动物源性相关食品,这些残留兽药累积到一定量后会在杀灭了人体肠道中的致病性微生物的同时,也抑制了有益菌群的生长,从而导致人体肠道内菌群的平衡被打破,进而对人体的健康状况产生不良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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