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建场所所在县(市、区)地图(标注场所具体地址及经纬度、禁养区分布); □2.拟建场所地址及周边实景卫星地图(标明周边半径三公里范围内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 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居民 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分布及距离,畜禽分布及数量,与周边场所自然 屏障、人工屏障、道路情况); □3.拟建场所设计方案(包括养殖畜禽种类、设计规模、饲养模式、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病死动物 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式); □4.动物防疫措施简况(重点说明动物防疫人工屏障、动物防疫硬件设施建设、生物安全制度等情况); □5.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