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实施方案

日期:11-08 作者:佚名- 小 + 大

【编者按】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的通知》(农牧便函〔2023〕812号)要求,11月2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印发了《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实施方案》,定于2023年11月13-24日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方案全文如下。

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各类动物防疫主体秋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惠病防控等情况。

二、检查范围

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市随机抽取1个县,其余省份随机抽取2个县,检查组到达有关省份后告知被检查县名单。每个被检查县选取2个乡镇,乡镇名单由检查组和当净含量地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畜禽养殖情况共同确定。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交叉检查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查看、采样检测等。每个省份抽调4人组成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动物防疫工作的厅局级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业务骨干,共3名。检查组组长带队开展一个县的现场检查、样品采集等工作,单独安排1名检查组成员负责另一被检查县的样品采集等工作。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安排检查组和被检查省份,并通知各地。同时,为每个检查组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样品采集、保存、送检及协调联络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现场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针对各类动物防疫主体重点了解: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情况,包括秋季集中免疫,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落实,免疫技术指导,免疫信息报送,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免疫效果评价等情况。

2.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落实情况,包括入场采样检测,包村包场排查,疫情举报核查以及"大清洗、大消毒"开展情况。

3.家畜布病防控落实情况,包括免疫或监测净化,防控知识宣传等情况。

4.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落实情况,包括应急预案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或演练,应急值守,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核查、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等情况。

(二)采集样品

1.采样数量

(1)规模养殖场样品:每个县1个猪场、1个牛场和1个羊场,每场采集15份全血样品;每个县1个水禽养殖场(无水禽养殖场的,选择鸡场采样),每场采集20份全血标样品,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4 市采集规模养殖场样品65份,其余省份采集130份。

(2)散养户样品:每个县2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随机选择5个养殖户,采集牛、羊全血样品15份,禽全血样品15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市采集散养户样品60份,其余省份采集120份。

(3)屠宰厂(场)样品:每个县1个家畜屠宰厂(场),采集本省来源家畜全血样品25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市采集屠宰厂(场)样品25份,其余省份采集50份。

2.采样血量

家畜全血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家禽全血样品每份不少于2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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