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 强化猪只销售监管 公司需要在出栏出售猪只时,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规定,向所在地乡镇动物防疫检疫部门申报检疫。所在地乡镇动物防疫检疫部门受理后派出官方兽医到达现场进行检疫,经检疫检测合格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7 加强兽药使用及疾病诊疗活动监管 公司在使用的兽药均从正规厂家购入,符合国家标准。通过现场核查兽药购入、使用及诊疗记录填写规范完整,无违法、违规使用兽药情况。对过期的兽药、疫苗,使用后的兽药瓶、疫苗瓶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弃物,该公司根据废弃物性质采取了煮沸、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2.8 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需组建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设有组长、副组长、组员,组织架构清晰、成员职责明确。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 和《规定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准则》 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制定了无疫小区《规定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分析程序》。该程序对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要素、措施、风险点识别、风险分析报告等重点内容都做了严格规定。按照程序该公司生物安全管理小组需定期对猪场及辅助生产单元开展风险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安仁温氏生物安全手册》,从场内布局,猪群管理、人员管理、物资管理、卫生与消毒、风险动物控制、人员培训等方面保证生物安全制度有效落地。该公司在整个养殖环节,进行专业化分工,具备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场区各关键点均有监控覆盖,并采用无人机进行巡查,确保监控无死角。 3.3 加强辅助设施设备运行监管 3.3.1 加强饲料生产、运输的监管 该公司在安仁县灵官镇工业园拥有自己的专用饲料厂。经检查了解到,该厂是安仁温氏配套饲料厂,不对外销售任何品种的饲料,饲料厂根据生物安全手册制定了完善的车辆、人员出入和物料进出洗消等一系列防疫制度,配置了车辆洗消中心、车辆烘干消毒棚等高规格的生物安全防控设施设备。饲料原料经规定动物疫病PCR 检测均为阴性。饲料生产工艺符合规定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原料经粉碎、混合、高温蒸汽制粒(温度80℃,时间3min,杀菌)、冷却、破碎等生产工艺生产成颗粒配合饲料。该公司通过专用全封闭散装料运输车将成品料运送到猪场中转料塔,经场内饲料中转车运输至猪场各料塔以及自动料线设备直接供给饲料,运输期间车厢盖保持密闭,保证成品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与外界无接触。司机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下车,车辆有GPS 定位,车辆调度员随时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抽查监控,整个生产、运输过程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可追溯。 3.3.2 加强场外洗消中心监管 该公司场外猪场专用洗消中心位于安仁县军山村扶下组,服务部专用洗消中心位于安仁县灵官镇古铛村。洗消中心功能单元包括值班室、洗车房、干燥房、物品消毒通道、人员消毒通道、动力站、硬化路面、废水处理区、衣物清洗干燥间、污区停车场及净区停车场等。设置净区、污区,洗消流程单向流动,配备了高压清洗机、烘干机等设施设备,洗消中心建立了相关制度及清洗台账,严格按照车辆洗消作业相关流程及操作要求与各基地洗消中心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场内外生猪运输车辆和饲料专用运输车辆的洗消工作,洗消过程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可追溯,确保运输过程中的生物安全。 3.3.3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监管 该公司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建立场内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采取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方式对病死猪只及胎衣、死胎、木乃伊进行处理,无害化处理区域配备专用车辆,收集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后上岗,采取专车、专人、固定拉运路线,无害化处理中心用实体围墙阻隔。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坚持“死猪零流失、病源零传播、环境零污染、监督零盲区” 4 个“零” 原则,确保对整个养殖过程中的死猪和所有废弃物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官方不定期核实病死猪只收集台帐、报表、照片,查实病死猪只数量与无害化处理数量是否相符。 3.4 加强对企业检测实验室监管 温氏畜牧实验室位于安仁县灵官镇,实验室面积约190m2,按照人员PCR 实验室建设标准设计,净、污分开,独立空气净化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实验室功能分为PCR 室、微生物室、血清室、病毒室,配有样品处理室、洗澡间、洗涤室、休息室、办公室、仓库,各区均配备完整且独立的实验仪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关文件要求,由安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中心对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进行日常监管。监管频率为每季度至少1 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在特殊时期采取不定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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