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农业农村部:《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新动物检疫规程

日期:04-10 作者:佚名- 小 + 大

【编者按】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农业农村部修订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19个检疫规程,制定了《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鹿屠宰检疫规程》、《动物和动物产品补检规程》共22个新的动物检疫规程,此前关于动物检疫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与新的检疫规程不一致的,按照新的检疫规程执行,新规程目录如下。

1.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2. 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3. 家禽产地检疫规程

4. 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5. 犬产地检疫规程

6. 猫产地检疫规程

7. 兔产地检疫规程

8. 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

9. 蜜蜂产地检疫规程

10. 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家畜产地检疫规程

11. 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

12. 鱼类产地检疫规程

13. 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

14. 贝类产地检疫规程

15.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16. 牛屠宰检疫规程

17. 羊屠宰检疫规程

18.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19. 兔屠宰检疫规程

20.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

21. 鹿屠宰检疫规程

22. 动物和动物产品补检规程

【注】完整原文点击下载农牧发16.ofd

上一篇:鸽生产用药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下一篇:2023版《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