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23年山东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日期:03-08 作者:佚名- 小 + 大

四、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十七)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98%以上,案件查处率100%。贯彻落实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市场主体对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倒逼养殖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法定主体全部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继续开展全省鲜鸡蛋快检工作,优化监测方案,提高检测效率,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入市。全面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瘦肉精”监管的若干措施(试行)》,持续完善“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寻味黄河-优质畜产品品牌齐鲁行”直播、“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万家”系列活动,持续塑强“齐鲁畜牧”等区域公共品牌。(质监处、饲药处、屠管处、饲药中心、畜安中心)

(十八)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畜禽屠宰管理规范年行动。培育全产业链健康肉试验示范基地20个,推动屠宰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深入推进牛羊集中屠宰,继续支持部分县(市、区)开展牛羊集中屠宰试点,推动牛羊屠宰行业转型。深入推进小型生猪屠宰点撤停并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生猪屠宰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厂。鼓励引导屠宰企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尽快实现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和冷链运输等一体化信息化追溯,增加产品附加值。(屠管处、畜安中心)

(十九)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建立健全屠宰环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屠宰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推动2022年施行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八抓20条”全面实施落实,强化“两个责任”,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办公室牵头)

(二十)全面推进依法治牧。推动出台《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组织修订《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开展全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年行动。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举办全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印发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做好新修订畜牧法等普法宣传。(政法处牵头)

五、全面提升融合创新水平

(二十一)推进畜禽种业振兴。做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完善遗传资源备份场建设,全面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做好资源保护年度监测,开展遗传资源保护单位保种效果评估,对泗水裘皮羊、烟台䅟糠鸡等濒危品种进行抢救性保护。做好种业项目实施,年内完成国家东部地区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建设,及时申报国家级区域基因库认定。抓好种业统计监测,加快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遴选核心育种场。优选一批育种联合攻关团队或企业,推进种业创新攻关,创制育种新种质。(畜牧处、畜牧总站)

(二十二)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依托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及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农业良种工程等科技项目,加强畜牧兽医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和产学研推深度融合。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开展相关培训,加快畜牧业主推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素质能力,不断加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质监处牵头)

(二十三)推进智慧畜牧建设。抓好统计监测预警,做好生猪产能调控数据月度监测与测算,定期发布“价格周报”“山东省乳制品交易市场指导价”“季度畜禽养殖成本收益测算”。立足31个养殖场户赋码示范县工作成效,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应赋尽赋,6月底前实现全省养殖场户全覆盖。推动现有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市县分层次展示;发挥数据效能,通过数据汇聚分析,用数据预警产业、指导行业。2023年再创建35个智慧畜牧应用基地、16个智能牧场。(局“数字强牧”专项工作组、畜牧处、畜牧总站、质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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