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山东省:夏秋汛期肉牛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日期:08-13 作者:佚名- 小 + 大

当前,我省已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降水天气明显增多,持续降雨时间长、雨量大、局地性强,并伴随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给肉牛养殖生产管理造成较大影响,也增加了疫情风险。为切实做好汛期畜牧业生产工作,确保汛期及汛期后肉牛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力保障养殖户的生产收益,山东省畜牧总站针对全省肉牛生产管理现状,在汛期及汛期后安全隐患排查、防水防涝、肉牛养殖管理、疾病预防等方面,提出汛期肉牛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以供参考。

一、做好防汛预案,确保物资充足

养殖场户应在汛期前有计划安排人员,健全防汛、洪涝应急处理措施,建立工作值班制度,及时收看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汛、防洪、防雷、防泥石流及后期生产自救等预案措施。检查防汛物资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备、充足且存取便利,检查各类物资标志标识是否醒目,保证通讯畅通。确认编制袋、沙袋、防洪用砂石到位情况及临时取土区域。根据牛群规模备足饲料精料,精补料要满足15天以上,粗料能满足30天以上的储备,确保牛场汛期不断料。养殖场户应建立对周边地区饲草料供给能力的定期评估制度,每年至少评估1~2次,分别评估距离牛场周边1~5km和10km以上范围内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得的各类饲草料情况。根据评估情况调整确定牛场的精饲料和青粗饲料的储备情况。

二、检查场内设施,杜绝安全隐患

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及时检查圈舍及设备设施。对畜禽栏舍、围墙、粪污处理场及水管电线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与更新,做到不漏电、不漏雨、不积水,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检查发电机、柴油等备用电力供应储备情况。确保物资仓库防洪、防漏、防渗。检查饮水管道,保证饮水清洁。检查牛场是否规范用电、用气,降温设施、粉碎机、冷库以及粪污贮存池、沼液池、储液罐、液氮罐、饲草饲料堆放场所、排水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督促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发生触电、水灾等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固圈舍设施,做好防水排涝

认真清理或加深养殖场的排水沟渠,场内做到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顺畅。加大养殖场外围巡查,做好养殖建筑设施的检查工作,对雨水腐蚀和损坏的墙体及时修复加固,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肉牛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及时储备排水泵、抽水机等设施,抽排场内积水,防止圈舍漏雨内涝或坍塌等事件,引起更大损失。重点检查加固雨污分流设施,做好沼气池、曝气池、贮存池等设施运行监测,坚决防范雨水倒灌和粪污外溢。

四、加强饲养管理,保证有序生产

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稳定有序、合理安排生产。最大限度为牛群提供良好的饲料与饮水条件,避免饲料配方的大幅变动,做好通风、光照、温湿度控制。强化灾后饲养管理措施,栏舍要保持通风控温、干燥、清洁卫生和安静的环境。根据肉牛不同生长阶段的需要供给营养全面的饲料,日粮干物质饲喂量占牛体重的2~3%,如果精饲料不足或粗饲料不足时,根据饲料资源调整日粮配方,可减少饲料量,但不可停料。适当增喂一些多维、电解质及免疫增强剂等,饮水中可加入适量复合维生素,以增强机体应激能力和抵抗力。如果牛场因洪涝不能进行TMR生产,也要尽可能手工混料,或者先粗后精饲喂,饲喂时要定时定量,观察牛群的采食和精神状态。放牧养殖应及时转入栏舍,舍饲养殖要合理控制饲养密度,加强监护妊娠母牛,保持良好稳定的营养水平和生理状态。对一些栏舍倒塌严重的饲养场户,正常且能达到上市标准的肉牛要及时出栏或屠宰,避免因养殖场地减少发生高密度饲养,影响正常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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