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业农村部:关于建设牛产业供应链平台建议的答复

日期:07-28 作者:佚名- 小 + 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713号建议的答复

吴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牛产业供应链平台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智慧畜牧业发展和相关平台建设

近年来,我部大力推进智慧畜牧业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畜牧业生产经营融合发展。规划引领方面。制定《“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明确将发展智慧畜牧业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推进智慧牧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推动畜牧业生产、流通、屠宰等环节信息互联互通。数字畜牧业建设方面。截至2021年底,已支持建设1个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中心和1个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分中心(奶牛),面向畜牧业数字化创新重大需求,跟踪数字技术创新前沿,开展基础共性、战略性、前沿性技术研究。支持建设33个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其中支持内蒙古自治区1个),推动创新应用基地对接创新中心和分中心,开展相关技术产品集成应用、熟化、示范推广等。新认定6家畜牧业企业为生产型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支持示范基地将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到畜牧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探索行业数字化转型路径。智慧畜牧平台建设方面。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遵循市场化原则建设服务于肉牛产业发展的经营性平台,推广供应链体系和网络化组织平台,带动提升中小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信息化能力。同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元投入、多方协同的原则,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畜牧业生产中应用,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相关规划部署安排,继续推动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中心、分中心和国家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数字畜牧业发展实际,借鉴其他农产品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按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循序渐进等原则,融合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手段,稳步推进肉牛等数字畜牧业创新基地建设,不断提升肉牛产业现代化水平。同时,推进监测监管一体化,推动育种、养殖、流通、屠宰等产业链的数据互联互通,实现肉牛产业监测监管一体化闭环管理和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利用。

二、关于提升肉牛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

肉牛饲养周期长,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量较大。近年来,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农村金融覆盖范围和受益面稳步扩大,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规模化畜牧生产主体的金融服务可得性、便捷度、满足度不断提升,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所缓解。2021年5月,我部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主要针对10万—300万信贷需求,引入国有六大商业银行等提供低利率产品支持服务,通过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模式,为肉牛等养殖场户提供金融支持,并在甘肃、吉林、河北等地开展活体抵押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积极推动肉牛养殖政策性保险,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肉牛养殖抵御风险的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农业补贴、农村金融政策,推动创新金融保险产品、服务和机制模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肉牛产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拓宽有效抵质押物范围,进一步完善相关农业补贴政策,提升政策支持的覆盖面和精准性、可持续性,助力肉牛养殖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牧业数字经济发展提案的答复

下一篇: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