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409号(农业水利类195号)提案答复 农办案[2022]21号 董恒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牧业数字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畜牧业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出台《“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谋划和部署。编制《“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信息化推进思路,细化畜牧业信息化建设重点任务和举措。二是推进畜牧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牧兽医监管监测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先后制定实施生猪产业链监管监测信息化推进工作方案和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编码规则,推进产业链各环节监管监测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监管、监测和服务效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推进包括畜牧业在内的农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化与畜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畜牧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打造畜牧业数字经济建设模式 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大力推动智慧畜牧业发展。截至2021年底,已支持建设1个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中心、1个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分中心(奶牛)、33个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探索行业数字化转型路径。启动实施“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研发专项,安排绿色高效智能养猪工厂创制等项目,着力解决高端农业传感器等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工厂化农业整体产出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将按照相关规划部署安排,继续推动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中心、分中心和国家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畜牧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继续加强科研部署,研制工厂化养殖需要的成套化智能化管控作业装备,创制畜牧高效智能养殖工厂,提高工厂化养殖产出效能。 三、关于建立畜产品大宗交易电商平台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部门积极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优质畜产品等农产品上网销售。一是推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印发《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并在110个县(市、区)开展工程试点,指导各地探索“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经验模式。二是指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商产销对接活动。举办全国网上年货节、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农产品专项应急促销等活动,带动包括畜产品在内的各类农产品更好触网上行。2021年丰收节金秋消费季期间,各大电商平台农产品累计成交超170亿元、超2亿单。三是支持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创建,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扶持渠道,推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2021年,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17部门启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截至目前,已支持地方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超过26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15.3万个。四是支持畜牧业电商平台建设。指导和支持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开展蛋鸡全产业链智能化数字化试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畜牧业智慧信息平台,更好服务于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部门将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研究进一步推动大宗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的政策,促进更多特色畜产品走向市场,实现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支持草产品优势区域立足现有基础,加快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技术手段,稳步推进草产品电商交易平台建设。 四、关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牧业数字经济建设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了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元投入、多方协同的原则,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截至2021年底,累计支持畜牧领域各类项目33个,均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实现。财政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智慧农牧业项目1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牧业云计算中心、农牧业物联网平台、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程等,助力乡村振兴和农牧业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继续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牧业数字经济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在畜牧业生产经营中的深度应用,助力畜牧业数字经济更好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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