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牧局《关于做好畜牧兽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济宁市全面压实各方责任、突出检查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了畜牧业安全生产“九必须、九严禁”,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畜牧兽医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从严从实监管;严禁监管“宽松软”、流于形式。 二是畜牧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禁“带病”运行、小事变大,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 三是畜牧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坚决将一切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禁麻木不仁、心存侥幸。 四是养殖场必须定期检查、加固设施设备;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火种,擅自进入沼气池、化粪池、沉淀池,随意乱排沼液和粪污。 五是饲料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原料管理,落实好生产线、生产过程、粉尘等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管控;严禁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新员工未经培训上岗。 六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强化易燃易爆易泄露等重点区域生产设备和监测设施运维管理;严禁不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违规作业。 七是畜禽屠宰企业必须加强待宰车间、宰杀车间、分割车间、制冷机房等管理;严禁电源线路老化,液氨罐、氟利昂储罐、集油器等超出正常压力值,高液位报警系统等不能正常运行。 八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必须加强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品管理,操作人员穿戴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用品;严禁非专业、无证人员操作高温高压灭菌容器,不按规程处理病死畜禽。 九是兽医实验室必须严格管控试剂药品、仪器设备,按规程采集病料、检测化验、处理废弃物,加强人员防护,确保生物安全;严禁不培训上岗、违规操作、随意处置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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