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现实红利。河北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定位之一为“产业转型升级区”。河北省生猪产业集群建设可以更好地借力京津,最大限度享受协同发展红利。京津养猪企业、产品加工企业由于受环境制约,部分产能转移,生猪产品自给能力不足。河北省可以对照首都产业疏解需求,承载京津外埠生猪产业集群基地建设,以高质、高效的集群生产模式吸引京津龙头企业入驻。同时,发挥京津科技资源优势,积极对接合作京津龙头企业、科研单位、社会服务组织等,实现京津冀生猪产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第三,落实河北省《关于持续深化“四个农业”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在该文件中提出了“鼓励生猪加快区域一体化发展步伐”“引导育种、扩繁、饲料、饲养、屠宰、加工等上下游产业实行一体化经营”和“到2025年,形成产品辐射华北及全国的‘优质冀猪’产业集聚区”等要求。发展生猪产业集群建设,有利于实现生猪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有利于塑造地域品牌,提升品牌化产品知名度;有利于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河北省生猪产业集群建设是落实上述要求的最佳路径选择。 2.2 从生产层面来看 第一,有利于恢复并提高产能。受新冠疫情和非洲猪瘟疫情的双重影响,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统计数据2020年底全省生猪存栏1748.85万头,出栏量2907.62万头。与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尽快恢复并提高河北省生猪产能成为重要的现实问题。从湖南湘猪产业集群、四川川猪产业集群等国家生猪产业集群的发展成效来看,生猪产业集群有利于实现集群区域资源共享,促进技术创新,提高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扩大规模化产能。这对于恢复并提高河北省生猪产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第二,有利于提高疫病防控水平。自2018年8月我国发生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暴露了我国生猪养殖业中疫病防控尤其是中小规模养殖场疫病防控的诸多短板。在2020年由河北省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展开的一项针对河北省生猪养殖业的调研中(后文中数据若无特殊说明则均来自本次调研)显示,82.26%的养殖场经营受到疫情明显影响,其中中小规模养殖场超过70%。中小规模养殖场受制于资金、技术、科研服务等条件有限,难以做到有效的疫病防控。在产业集群区域内的大规模养殖场出于周边环境生物防控和利益相关等考虑,会对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形成资源要素辐射和输出,进而带动提升中小规模养殖场疫病防控水平。此外,生猪产业集群还有利于形成集群区域内资金、技术、科研服务等要素整合和共享,有利于所有养殖场共享良好的整体生物防控环境。 第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2018-2020年)》中提出“引导第三方粪污专业化治理”,但调研中仅有14.08%的养殖场选择第三方治理,超过60%的养殖场选择粪污直接还田。2019年河北省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已达75%,预计2022年将达85%。生猪产业集群建设将有效吸引和开发高质量、高标准的第三方生态治理服务和模式。有利于提高集群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性价比和利用率,对于生猪产业生产中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粪便垫料回用等工作具有关键推动作用。 第四,有利于保障农民增收。产业集群有利于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降低产业链交易成本,更大力度盘活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要素。有利于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业和提升劳动力价值。同时产业链上、中、下游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有利于提高市场风险对抗能力,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收入。此外,产业集群也有利于塑造地域品牌,提升品牌化产品知名度,增加产品附加值,有利于增加农民生产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效益。 2.3 从市场层面来看 第一,京津两地人口基数大,且高收入群体集中,京津市场对生猪产品的数量需求大、质量要求高,为河北生猪产业提供了巨大市场潜力。作为全国重要的外销省份,河北省近年来约1/4的生猪外销京津两地。非洲猪瘟疫情初期(2018年8月—2019年1月),河北省调入京津市场生猪约占全省调出量的46.30%。从区域地理位置上看,河北省生猪产业在对接京津市场方面与河南、山东等其他养猪大省更具有交通优势。河北省生猪产业集群建设有利于提高生猪产品数量和质量,实现以承接京津高端、大需求市场为目标,提升生猪产品在京津市场的知名度和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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