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原料进货台账。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对进货台账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要求。 ④ 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并对原料仓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出入库纪录的内容做出规定。 ⑤ 企业应当按照“一垛一卡”的原则对原料实施垛位标识卡管理,垛位标识卡应当标明原料名称、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垛位总量、已用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⑥ 企业应当对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温度进行监控,填写并保存温度监控记录。 ⑦ 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亚硒酸钠等饲料添加剂的贮存间或者贮存柜,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⑧ 企业应当根据原料种类、库存时间、保质期、气候变化等因素建立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填写并保存监控记录。 1.4 讨论 《食品法典——良好动物饲养规范》《饲料行业良好管理规范》因用于全球饲料工业企业的饲料原料采购与接收管理,因此仅提出了原则性要求。而这些原则在我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中饲料原料采购与管理部分中全部有应用。我国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结合自己的国情和饲料安全管理体系特点,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原料供应商评价、再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原料验收制度、原料验收标准、进货台账、仓储管理、原料卫生检验内容与要求等,内容更完整,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便于广大企业执行和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另外,我国制定的饲料原料目录属于肯定列表,禁止在饲料、饲养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物质等强制性标准、法规属于负面清单。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许多饲料添加剂是可在限制条件下使用的。 2 标签 2.1 《食品法典——良好动物饲养规范》(CXC 54—2004)的基本要求 标签上应明确说明使用者应如何处理、储存和使用饲料和饲料原料。标签应符合任何法定要求。适当时,标签或随附文件应包含:有关饲料拟用于动物的种类或类别的信息;饲料的预期用途;饲料原料列表,包括必要的添加剂信息,按配方中百分比降序排列;制造商或注册人的联系信息;注册号(如有);使用指南和注意事项;批次标识;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在……(某日期)前使用”。 2.2 《饲料行业良好管理规范》要求要点 产品标签应向用户提供所有必要信息,以便正确处理、储存、使用饲料和饲料原料,并防止健康危害进入食物链。应对用户进行充分培训,以完整理解和正确使用标签信息。 当某些饲料或饲料原料喂给不同品种或类别的动物时,对人类健康的风险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标签中应提供饲料所针对的动物品种和类别的信息。 与饲料和饲料原料来源相关的所有标签信息(例如产品名称、生产商名称和地址、原产国、批次标识、生产日期、原料清单、定量原料组分声明、使用说明、储存条件、最佳储存时间)对于记录保存、可追溯性/产品跟踪和产品召回(如有必要)至关重要。这些信息也有助于“先进先出”。 加药饲料标签或随附文件应提供有关兽药活性成分、饲料拟用于动物的品种和类别、用途或使用指南、警告和警示声明的具体信息。警告声明包括停药(停用)时间和其他与保护人类健康相关的声明。 2.3 我国饲料法规标准对标签要求要点 我国的饲料标签是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0648—2017饲料标签》的规定。该标准对饲料标签制定的基本原则、应标示的基本内容(包括卫生要求、产品名称、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原料组成、产品标准编号、使用说明、净含量、生产日期、贮存条件及方法、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其他要求)、基本要求等都做了详尽规定,可满足饲料行业管理、使用要求。 2.4 讨论 我国的饲料标签标准涵盖了《饲料行业良好管理规范》中标签部分的全部要素,且结合国内实际操作性。而加强对用户的标签知识和使用方法的培训是今后的努力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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