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初,生猪价格和猪粮比价正处于高位,在这个背景下,一级响应机制设计的收储力度不减反增,说明逆周期调节开始成为调控政策的主要思路。 2012年5月和8月,在猪粮比价跌破6.0后,按照三级响应机制,先后两次进行猪肉收储,收储量共10万吨。这两次收储活动正值猪价处于高位,在13-15元/公斤的区间震荡,因此对猪价的提振效果非常一般。 2013年初,猪价再度回落至13元/公斤以下,猪粮比价跌至5.5以下,中央储备库按二级响应机制在4月和5月先后两次进行收储,收储量共16.9万吨。收储后猪价企稳反弹,至8月份回升到15元/公斤,涨幅超过20%。 2014年初,猪价跌至12元/公斤以下,再次出现全行业亏损,猪粮比价连续12周在5.5以下,其中从3月末开始,连续7周在5.0以下,中央储备库按一级响应机制在3月末和5月初先后两次进行收储,收储量共15万吨。收储后猪价企稳,再次回升到15元/公斤以上,涨幅也超过20%。 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重新修订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与2012年预案相比,新预案作了三个方面修订:一是调整了全国平均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设置。采取区间设置,确定全国平均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合理区间为5.5-5.8。二是根据盈亏平衡点调整,相应调整了预警区域设置。三是完善了响应机制设置,适当提高了储备吞吐措施启动门槛。三级响应机制中不进行收储。二级响应机制的启动信号从2012年预案的5.0-5.5调整到4.5-5.0,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这一区域后,才启动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措施。一级响应机制的启动信号则从5.0以下调整到4.5以下;同时确定了一级响应机制下,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收储计划的上限为25 万吨。 2015年预案的修订,特别是储备吞吐措施启动门槛的提高,表明在生猪市场调控的政策库里,其地位已经明显弱化。尤其是在防止猪价过度下跌方面,慎用收储、减少收储量,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调控成为主流政策导向。但是,从后续执行情况看,启动门槛设置得过高了,由于各种因素干扰,上述政策实际上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2017-2019年,连续三年的3月份都进行了收储,前两次收储量均为1万吨,也是实施收储以来力度最小的两次。2019年3月遭逢非瘟疫情在全国范围内蔓延,为了对冲恐慌性出栏对市场造成的压力,中央储备库在3周内收储20万吨。这些收储活动的时间节点,猪粮比价都没有低于6.0,也就是在还处于预案中规定的正常水平区域(5.5-8.5)时,就启动了收储。前两次因收储量过小,对市场影响可以忽略;2019年的收储完成后,正值生猪产能断崖式下跌,猪价出现报复性反弹,在当年秋季即创出历史最高点40元/公斤,收储对市场的提振作用也值得怀疑。 在生猪产能基本恢复,猪价开始下行的2021上半年,调控预案推出了第四版,即《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2021年预案中,预警指标除了猪粮比以外,又增加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和36 个大中城市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根据近年来养殖成本收益变化情况,将生猪养殖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由此前的5.5-5.8提高到7,当猪粮比价处在6-9时不进行预警,为市场自发调整留有充足空间。在响应机制中,实施三级预警体系,将收储的启动门槛又下调回2012年预案的标准。其中内容包括: 三级预警(猪粮比价低于 6.0)发布时暂不启动临时储备收储;二级预警(猪粮比价连续 3 周处于 5.0-6.0,或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到 5%,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 3 个月累计降幅在 5%~10%)发布时视情启动;一级预警(当猪粮比价低于5.0,或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到 10%,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 3 个月累计降幅超过 10%)发布时,启动临时储备收储。 2021年6月,在猪粮比价连续4周低于6.0之后,7月份进行了3次收储,收储量5.3万吨。收储后猪价仍持续低迷;9月份猪粮比价再次低于5.0,10月份又进行了第4次收储,收储3万吨。收储后适逢国庆后猪价强劲反弹,到年底涨幅已经超过30%。 与收储相关的政策演变内容总结如下表。政策的频繁调整,尤其是对盈亏平衡点判断标准和收储启动信号的变化,反映出生猪市场在过去十几年来,供需关系和养殖成本波动的剧烈程度,以及政策面在应对市场变化时所作的艰难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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