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对策思考 4.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布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必须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采取“因地制宜、分区防控、人畜同步、区域联防、统筹推进”的防治策略,才能达到逐步控制和净化布病的目的。借鉴非洲猪瘟防控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项防控工作,将布病防治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开展效果评估,确保计划目标按期实现。加大财政投入,将布病监测(检测)、预防、控制、消灭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防控资金,鼓励引导种畜场和规模养殖场通过定期监测,扑杀淘汰阳性牲畜以逐步达到净化布病的目标。 4.2 补齐短板,夯实防控基础 一是稳定基层防疫队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从四个方面对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作了具体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正视并着力改变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所处困境,充分利用现有人员编制,多渠道充实基层防疫队伍。 二是严防外疫传入。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牛羊养殖场户调运的监督管理,严禁从布病一类地区和其他规定不能引进牛羊的区域调入牛羊。对调入的牛羊应落实30~45 d隔离饲养并经布病检测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对收购贩运牛羊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备案,强化信息管理。同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的,严格处置。 三是建立分片包村包场监测排查工作机制,确保不漏一场一户。全省逐村逐场明确排查责任人,建立排查对象清单和工作任务台账,发现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养殖场户明确排查报告员,每天向包村包场责任人报告牛羊存栏、发病、死亡等情况。对不按要求报告或弄虚作假的列为重点监控场点。 四是开展基线调查,分区防控。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完成基线调查,按照统一的抽样方法和检测方法对场群和个体样本数进行采样检测,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牛羊养殖方式、数量和不同家畜的场群阳性率、个体阳性率等基本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未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印发《布病防控明白纸》、微信群、广播喇叭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防控意识。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普及生物安全理念和布病防控知识,提升从事养殖、屠宰、加工和兽医工作者等相关高危职业人员的防治知识知晓率和自我防护意识。 4.3 开展疫病净化,保障人畜健康 一是根据基线调查结果,结合畜间布病防控基础和牛羊养殖规模选取部分县区,以县为单位开展县域牛羊布鲁氏监测净化试点,制定“县域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实施方案”,通过检测扑杀净化方法达到全县域净化目标。 二是在全省范围内鼓励布局科学合理、管理规范的种羊场、奶牛场开展布病净化示范创建工作,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场给予资金奖励和政策扶持。通过示范创建,实现部分养殖场率先净化,并带动全省布病净化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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