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业政策 从政策上看,2021年以来随着中国生猪养殖产能快速增长,超出正常保有量,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以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推动生猪产能恢复常态。相关方案加强国家对规模化猪场的产能监控,有利于稳定生猪产能,提升行业集中度,平缓猪价震荡,减小猪周期波动幅度。 2021年2月,中国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稳发展生猪产业。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生猪养殖产能逐步恢复正常水平,国家促进养殖产能类政策支持力度将不断减弱,信贷、财税和土地相关政策可能收紧。 2021年9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将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具体举措如下:1)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十四五”期间,以正常年份全国猪肉产量在5500万吨时的生产数据为参照,设定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41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700万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能繁母猪保有量的确定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的通知》(农牧发〔2020〕11号)中各省份2021年生猪存栏目标的10%为基础,结合各地生产实际,确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90%为标准,确定最低保有量。2)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3)针对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情况的调控,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种猪核心群保有量保持在15万头以上,最低保有量不低于12万头。当核心群保有量处于12万头~13.5万头(含临界值)时,特别是低于12万头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政策支持,使核心群存栏量尽快回归到合理水平。 此外,方案还确立了生猪规模养殖产能的调控方式:各地需对全国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进行全数备案,确立全国及各省份规模猪场(户)保有量,各地需保持规模猪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确需拆除的,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规模猪场(户)自愿退出的,各地要根据减少的能繁母猪产能情况,新建或改扩建相应产能的规模猪场,确保生猪产能总体稳定,并依托于全国生猪规模养殖场监测系统,对各地规模养殖场进行动态监测。对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并挂牌。产能调控基地依法优先享受相关生猪生产支持政策。 |
上一篇:李俊柱:中国养猪业未来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