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为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特别是强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责任感,农业农村部法规司针对改革难点痛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在全国组织开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加速推动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执法保驾护航作用有效发挥。 聚焦“最后一公里” 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新突破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与交叉互评工作综述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指导督促各地深入推进改革,2021年,农业农村部法规司聚焦改革任务落地“最后一公里”,用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与执着,针对改革难点痛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在全国组织开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加速推动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执法保驾护航作用有效发挥。 一、强化统筹部署安排,上下联动推进改革 为确保此次自查互评工作取得实效,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党中央改革部署,精心设计评查方案,细化评价内容,量化评价标准,实化工作要求,务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 一是组织系统全面体检。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将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三定”印发、人员划转、执法保障“四个到位”作为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总目标,并以此为基础深入剖析影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评价的主要因素,细化提炼出机构设置、队伍管理、制度建设、条件保障、执法工作、党的建设等6个方面43条评价指标,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拿着“显微镜”,用非是即否的评价结果直击问题,对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二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是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第一责任主体。为充分传导压力,有效发挥其主体作用,采取自查和互评相结合,从下到上、由点到面层层压实责任。在省内自查环节,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对照评价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源头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省内互评环节,针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上下热、中间凉”问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强化督促指导,对所辖的全部地(市、州)和不少于50%的县(区、市)进行评价。在省内充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于2021年8-9月开展跨省交叉互评,进一步查找不足、挖掘亮点、实化措施,走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措施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是创新方式彰显实效。围绕尽快实现“四个到位”,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推动自查和互评工作取得实效。在组织方式上,采取先自查自纠再省内互评最后跨省交叉互评,充分调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在评查方式上,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改革任务落实和重点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既毫不遮掩瞄准真问题研提建议,又积极发现基层实践中涌现出的亮点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工作组安排上,综合考虑各省改革成效、工作质量、区位布局等因素,采取“东西结合、强弱搭配”方式组建跨省交叉互评组,科学设计每个组的评查区域,让各工作组在查找他省问题的同时自我审视,在发现亮点的同时传经送宝,既当考官又受检,在互学互鉴中进一步加快改革进度,提升改革质量。 二、瞄准问题短板弱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改革越到后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把此次自查互评当成一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一是对标对表自己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评价清单逐一查漏补缺,针对其中的难点和堵点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开展“自我革命”。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争取单设了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解决了省级综合执法机构迟迟未能成立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按照“撤一建一”的方式,将原来与法规处合署的执法监督处单独分设,有效解决了“运动员”和“裁判员”不分的问题。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厅党组关于调整机关内设机构有关职责的通知,将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承担的执法职责调整到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实现了省级行政执法职能的集中行使、统一执法。山西省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编制部门支持,协调落实农业执法人员编制36名,比改革前增加了3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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