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良种繁育与推广。结合各地资源条件和养殖基础,明确优势区域主推品种,健全畜禽良种推广体系。打造一批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引导种业企业与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新品种扩繁应用推广补贴力度。支持种公畜站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扩大优质种群规模,确保采精种公畜全部具备性能测定成绩。完善冷链运输体系,提高人工授精服务站点社会化服务水平,打通良种推广的“最后一公里”。严格种畜禽监管,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抽查,严查假冒冷冻精液、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以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畜站为重点,探索建立区域净化新机制,加强种用动物健康管理,建立种用动物卫生标准,从源头强化畜禽生产安全。坚持政府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参与、多方技术支撑,采取从场入手、分步实施、示范带动、合力推动等方式,实行净化评估管理制度,开展种畜禽疫病净化。积极开展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动物疫病净化试点和示范,推动种畜禽场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种畜禽质量。 (五)提升畜产品加工行业整体水平统筹推进屠宰加工、乳肉产品精深加工协调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优化屠宰加工产能布局。坚持屠宰与养殖布局相匹配,支持优势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实现畜禽就近屠宰加工。促进畜产品加工集群发展,推进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形成生产与加工、产品与市场、企业与农户协调发展的格局。优化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产业链,支持大型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 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继续强化屠宰行业清理整顿,持续推进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加强屠宰加工装备研究推广,加快老旧设施设备淘汰更新。提升牛、羊、禽屠宰现代化水平,推行畜禽标准化屠宰。持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强化屠宰环节全过程监管,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委托屠宰行为。 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强化畜禽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攻关,开展畜禽产品致病微生物、生物毒素等风险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畜禽产品质量监测标准体系,优化肉品质量安全评价标准,推进“同一健康”肉品质量综合保障,提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畜禽产品质量监测能力,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支持发展肉品精深加工和血、骨、脏器、毛等副产品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特色畜产品加工,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城乡居民不同消费层次需求。鼓励乳品企业通过自建、收购、参股、托管等方式,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引导乳品企业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统筹发展液态乳制品和奶酪等干乳制品。 (六)构建现代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全面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 促进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屠宰加工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冷藏规模,统一流通环节标准,提升流通效率,拓展销售网络。 强化动物运输环节防疫管理。制定动物运输环节防疫管理办法,建立从事动物运输单位、个人及车辆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强活畜禽运输监管,强化运输工具管控,落实畜禽运输过程及车辆生物安全要求。规范活畜禽网上交易活动,实行“点对点、场对场”定向运输、定点屠宰。全面加快和优化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支持指定通道升级改造。 提升市场专业化水平。推进传统畜禽交易市场改造升级,优化畜禽交易市场在主销区和传统集散地的规划布局,打造区域活畜禽、畜产品集散中心,提升市场功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突出区域和产品特色,大力提升畜牧产业集聚发展水平。促进和规范发展电子交易市场。 (七)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着力构建种养结合发展机制,促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提高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 畅通种养结合路径。实施《“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畅通农业内部资源循环。推行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行养殖场(户)付费处理、种植户付费用肥,建立多方利益联结机制。开展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等技术模式,推动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提高粪肥还田效率。统筹考虑种养布局和规模,降低粪肥加工、运输成本。 建立全链条管理体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探索实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分类管理,确保粪污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满足肥料化利用的基本条件。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种植户建立粪肥施用台账,健全覆盖各环节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科学指导粪肥还田利用。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促进农业标准和环境标准的衔接。 |
上一篇: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