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战略

聚焦“1+N”模式 创新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

日期:12-02 作者:毛太乐- 小 + 大

制度化管理。结合企业动态管理要求,市防指办建立全市兽医社会化服务企业进入与退出制度,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企业实施撤并退出,对新承接服务的企业按规定通过验收进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考评、奖励惩戒等管理机制,加强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乡镇兽医站对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五类16项服务实施业务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企业与员工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人员进退等配套制度,用制度管理队伍、约束员工。

三、公益+经营,探索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能力创新

政府“输血”型扶持公益性。根据公益性五类16项服务设计,每年市财政安排335万元、县区财政安排1300万元、乡镇财政安排630万元,用于兽医社会化服务。养殖量较多的62个服务单元,每个每年享受35万元扶持资金,市、县区、乡镇三级财政按1:4:2承担;养殖量较少的4个服务单元,每个每年享受15万元扶持资金,市、区财政按1:2承担,全市兽医社会化服务设区市以下财政扶持实现历史性突破,基本形成省级以上、设区市以下财政资金相互补充并以设区市以下财政资金为主、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为辅的财政资金支撑体系。

企业“造血”型增强经营性。立足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引领企业在经营性服务上做文章,开展饲料、兽药(疫苗)经营、人工受精、养殖保险服务,增加企业“造血”功能。一是企业在面向签约养殖场户服务时提供“一条龙式”、“菜单式”、“套餐式”经营性服务,或客户购买企业产品时,为客户提供一些“打包服务”,指导生产管理、疫病防治。二是企业在为养殖场户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同时,延伸提供保险服务,让养殖场户多了一份保障,企业多了一份收益。三是根据宠物、观赏动物等诊疗保健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现实需求,企业或通过诊所坐诊,或探索通过“互联网+”、移动诊疗等方式,增加服务创收。目前,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全市66个企业结合自身条件,拿思路,定方案,着力引导辖区企业扩大经营性服务半径,不断为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注入新动力、增强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本文作者:毛太乐/江苏省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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