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充分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以药物残留为重点,推进“控药残、治违禁、促提升”三年行动,强化养殖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违法案例通报力度,倒逼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从苗种、饲料、环境、装备等多角度提高养殖水平,减少用药,保障食品安全。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鸭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全环节的可追溯,培育一批标杆企业,打造山东肉鸭品牌。 六、密切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展养殖、繁育、屠宰、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推进产业上下游不同环节的协同和链接,提高全产业运行效率。探索改进现有合同放养模式和经济利益核算方法,规范鸭苗放养和回收行为,强化风险共担,引导屠宰企业将胴体质量或分割质量作为核算养殖户养殖效益的核心指标。鼓励屠宰企业升级屠宰加工技术工艺,发展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熟食品、休闲食品,提高鸭产品生转熟比例。加快鸭产品营销渠道建设,通过新零售、网络销售、线上引流线下消费、组合营销等多种方式,多维度引导消费,提升消费体验。 七、不断强化支撑服务。整合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企业等多方资源,加快融合拓展,打造优势互补的创新平台。依托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广泛征集全产业链各环节头部企业意见,出台肉鸭产业发展自律倡议书,广泛宣传推广。加大科技攻关,积极争取科技立项,重点开展种鸭群疫病净化、肉鸭养殖高效节水设施、饲料资源开发、粪污资源化利用、自动化屠宰设备等薄弱环节研发,加快成熟适用技术集成推广。加强消费引导,宣传普及鸭产品生产、加工和营养健康方面的知识,缩短鸭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提升消费价值需求,拓宽产业市场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