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河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关键举措采访了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 1、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 防止产能大幅波动 生猪产业是河南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拎稳“菜篮子”,事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事关乡村振兴。 自2018年非洲猪瘟发生以来,我省与全国一样,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大幅减少,而且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恢复难度很大。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我省生猪生产已基本恢复,但恢复的基础依然不牢固。尤其是二、三季度,全国出现生猪产能阶段性过剩,活猪和猪肉价格回落较快,但养殖成本与往年相比已大幅上升,生猪养殖出现大面积亏损,生产积极性受挫,再加上非洲猪瘟疫情的不确定性及今年7.20洪涝灾害的影响,稳产保供任务依然艰巨。 为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8月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等国家六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以下简称国家《意见》)。10月22日,全国畜牧渔业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李克强总理批示,要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和完善长效支持政策,推动构建现代养殖、良种培育、疫病防控和加工流通体系,促进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水产品增产保供能力,更好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消费需要。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全国畜牧渔业会议精神和国家《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稳定和延续长效性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 2、起草充分结合我省实际 我省《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贯彻国家文件精神,在落实好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明确我省的总体要求、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等举措。 充分与我省实际相结合。考虑到我省是生猪养殖大省和外调大省实际,提出“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生猪产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的目标,并围绕国家出台的14条政策措施,提出适宜我省新的政策措施。 充分考虑未来科技进步。考虑到“十四五”期间育种繁殖水平进步,母猪产仔数的不断提高,与“十三五”相比,适当调减了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和最低保有量,将能繁母猪存栏量最低降到了370万头,比农业农村部下达的任务360万头多10万头,以确保完成国家任务。 充分考虑猪肉稳产保供。主要是抓规模场、抓主要产能,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猪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基础上,对年出栏3000-10000头的养殖场,挂牌建立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这两类场年出栏量占全省出栏总量的50%以上,通过抓调控基地保障市场供应。 3、未来五年基本形成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生猪产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