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运行机制。众所周知,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机制是有效制约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的一种制度,而且在国际贸易中也作为一项重要的仲裁制度来解决贸易纠纷,为了确保中国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主要是以风险评估的研究所为主导,辅之以各个地区的实验室,这种区域性的枝干实验室和研究所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从整体上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需要我们完善这一相关体系,这就需要农业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以生产基地为抓手,广泛建立具有规模性、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点,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评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人才作为一种专业人才本身就具有稀缺性,相关的人才队伍的数量也远远较同行业领域的人才规模小。农业领域的评估人才年龄也相对较为年轻,其自身在农业方面的经验和成就也相对欠缺。为了加强评估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充实和壮大评估人才队伍,让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技能的培训,组成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完善基础设施,运用高质量的设备和设施更好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贡献。 1.5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体系结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机构因其肩负着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是包括对农产品质量的风险评估、风险测量和风险检查。以上所说的机构主要是风险评估的专家机构、风险检查实验室、风险评估基地,他们肩负着对农产品质量的风险评估,其检查必须要以特定的标准对有关的农产品质量实时做出评估。 1.5.1 风险评估的相关程序。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手册的相关记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评估程序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定义:风险评估、风险交流、风险管理。在这里风险评估是风险分析体系的基础,是对有害的农产品质量进行科学分析的依据,通过风险评估来应对风险,即确定有害物、对有害物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毒理学实验剂量反应评估、风险定性做出量化评估。这说明风险评估是基础,而风险应对才是最终的目的,对风险评估的理念就在于此。 1.5.2 风险评估的重难点。对农产品质量进行严密的风险分析,主要的关键技术在于食品毒理学,对食品毒理学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5000年,从神农尝百草开始就已经区分了食物、毒物和药物。但是对食品毒理学的研究国际上也是20世纪50年代起步的,中国则更晚。直到1994年《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一书的出版,才是真正意义上对食品毒理学研究的起点。之后通过对其修订,再到以后出现的专著《食品毒理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关键技术和手段才有所发展,但在研究和应用上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以及对科学仪器的分析上也是研究的难点,至今仍不能很好地突破,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农产品领域的风险时有发生。 2、白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环境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所具有的自然属性要求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不同于对其他产品的监管。因此,分析研究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影响因素时,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是重要前提,因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虽然各国监管的路径不同,但也是具有一定共性的。这就是从政府监管的层面来说要对监管环境进行有效运作,就需要完善监管环境等诸多要素。 2.1 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对监管的影响。从消费者因素来说,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高低对政府监管环境是一个及其重要的因素。从政府的监管范围来看,政府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主要包括生产厂家、销售家等卖方行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能够对卖家行为起到一个限制性作用。因此,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的高低直接对政府的监管效率起到了重要助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如果消费者有足够的维权意识,那么就会对农产品行业起到限制性作用,这一方面能够促进农产品市场的有序运行。反之,如果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较为薄弱或者是没有维权意识,那么对农产品行业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就会导致农产品领域的安全问题频发。基于此,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对农产品行业商家的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约束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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