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全文如下。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农质发〔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乡镇及村(社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运转,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下移工作重心,明确网格的职能与定位,形成由乡镇到村(社区)再到生产主体的完整、精细、清晰的管理网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地落细。 ——坚持聚焦重点、靶向发力。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集中发力,围绕重点产品,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指向性和靶向性。 ——坚持机制创新、高效治理。以推进网格化管理为契机,鼓励各地大胆创新,进一步强化监管体系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信息畅通、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力、治理有效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所有乡镇明确监管网格,所有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网格监管员年度培训全覆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织密监管网络、压实管理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区域定格 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分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网格划分可根据乡镇区域内产业分布、主体类型、产品风险等情况确定,最小网格单元可以按照行政村(社区)划分,也可以按照农产品生产主体划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监管对象信息,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员,根据网格划分情况形成本辖区的网格化管理图。 (二)网格定人 每个网格应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人员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网格监管员应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担任,协管员(信息员)可以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技术骨干等担任,也可以由社会选聘、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的人员担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企业、农民合作社设置内部质量控制员,在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遴选社会监督人员等,构建多元共治的网格化管理队伍。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网格化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升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打造高水平网格化管理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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