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业篇

熨平“猪周期”波动 促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日期:08-22 作者:佚名- 小 + 大

监测数据显示,自2009年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共有4次大波动,恰好对应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变动超过5%时的4次情况。因此,《意见》提出建立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指标的逆周期调控机制,完善和强化调控政策措施,熨平“猪周期”波动。

一方面,要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以正常年份(2017年)猪肉产量5500万吨为参照,设定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最低保有量4000万头。动态监测全国能繁母猪月度同比变化情况,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当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启动救助措施。

另一方面,要稳定规模养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中央到地方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还明确提出,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同时,要落实分级调控责任和政策保障,各省在生猪产能出现大幅波动的时候,及时采取临时救助补贴、贷款贴息补助等措施。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政策层面强调要建立逆周期的调控机制,简单来讲,就是当猪肉价格持续下降时,要采取一定的举措来缓解养殖户的养殖成本,稳定养殖户的信心,并通过加强猪肉储备应急调节来平衡市场供给。”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

稳定财政、金融等长效性支持政策

业内普遍认为,猪价的周期性波动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猪周期”不可能消失,只能减少波动幅度。

此次《意见》出台,着眼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提出,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主要内容包括:稳定生猪贷款政策、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用5—10年时间形成生猪发展新格局、使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加强猪肉储备调节、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

从中可以看出,政策遵循经济规律,瞄准供需变化,细化了不同环节实现生猪产业长期稳定供给的具体调控要求,更多地用市场化思维提出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性支持政策,确保生猪供应和价格稳定,措施到位,眼光长远。

“在猪价下行周期更需要这种稳定生产的政策。在猪价下行时期,由于亏损、资金的断裂,养殖户在生产管理中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这种局面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如恐慌性的清栏,或者是由于对重大疾病的防控松懈导致产能加速下降等,而这些反应又带来新一轮的产能大幅下降、猪价上涨。目前,政策的出台能够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利用经济规律,合理有效地调节产能。”朱增勇说。

据了解,为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加大稳产保供、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扩大生猪收入保险,创新项目支持手段,保证政策资金效果。

此外,各有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重点推动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财政、金融、用地、环保等长效性支持政策,加快建立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长效机制,满足消费者猪肉需求,使养殖者有合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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