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严格落实农业科研诚信承诺制度 建立农业科研诚信负面清单,明确农业科研诚信承诺事项,形成“谁承诺,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农业科研诚信承诺工作规范,把科研诚信承诺作为项目申报与验收结题、人才或奖项推荐提名资格等的前提条件,作为论文发表、成果转化、效果评价等的硬性要求。 九、加大农业科研失信及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高度重视农业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问题的举报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有关单位要畅通投诉举报和申诉渠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对经调查证实不存在失信行为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诬告、协助或包庇科研失信行为人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存在不实承诺或违背承诺要求、前置审查有问题等情况的科研失信行为人,撤销其担任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承担科研专项、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参与有关评审报奖等方面的资格。 十、传承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农业科研优良传统 强化正面教育引导,选树并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大力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传承和发扬“北大荒精神”“南沙精神”“祁阳站精神”“太行山精神”“曲周精神”等农业科研领域优良传统,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奖掖后学,引导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下沉重心,一心为民、躬耕田野,把科技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创新成果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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