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动脱贫地区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业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和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支持大型农(林)业企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推进加工产能集聚发展,引导加工产能重心下沉,向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聚,建设一批县域农产品加工园。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脱贫地区联合开展加工技术攻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建设一批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引导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开展特色加工。 (七)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优化县域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中心、物流基地布局,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村。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田头市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一批区域性冷链物流骨干节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大对脱贫地区支持力度。深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电商主体培育和电商人才培训,提升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支撑服务水平。实施“数商兴农”,统筹市场力量参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农产品网络品牌。 (八)拓展农业功能价值。依托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多元化,既要有速度,更要高质量,实现健康可持续。在脱贫地区建设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推介一批视觉美丽、体验美妙、内涵美好的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在脱贫地区遴选认定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和精品生态旅游地。支持脱贫地区挖掘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设立非遗工坊。规范村级光伏电站资产管理和运行维护,持续发挥带农增收作用。 (九)打造知名产品品牌。指导脱贫地区通过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清洁化加工车间,注入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特性鲜明的企业品牌。支持脱贫地区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优先纳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加大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公益宣传,利用农(林)业展会、产销对接活动等广泛开展品牌营销。 (十)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按照政策集成、要素积聚、企业集中的要求,每个脱贫县选择1—2个主导产业,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主体加快向园区集中,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形成“一业一园”格局。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优先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县。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向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倾斜。加快推进脱贫县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促进产村、产镇深度融合。 三、稳定并加强产业扶持政策 (十一)强化财政支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并进一步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脱贫地区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的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并向脱贫地区倾斜。 (十二)创新金融服务。调整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发展特色产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脱贫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提供信贷支持。现有再贷款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再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的信贷产品。扩大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鼓励脱贫地区开发特色产业险种,增加特色产业保险品类,提升保险风险保障水平。 (十三)完善用地政策。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特色产业用地需要。结合脱贫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用地规模和计划指标,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脱贫地区落实好产业发展附属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村庄整治和宅基地整理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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