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乳及乳制品 试验表明,感染 FDMV 的动物在表现临床症状前 4 d 即通过奶向外排毒,奶中的病毒滴度可达到 l06.6 TCID50/mL。冰箱 4 ℃冷藏保存全乳中的 FMDV 可存活 15 d,18 ℃下可存活 7 d。经1 次巴氏消毒法处理的牛乳中仍可检出活病毒,只有超高温巴氏消毒(135 ℃下至少 1 s)可完全灭活牛乳中的病毒。奶油在 4 ℃下保存 18 h,再经93 ℃、16 s 处理后,仍能检出活病毒。用上述方法处理的奶油制备的黄油储藏 45 d 后仍能检测到FMDV。用巴氏消毒牛奶生产的切达(Cheddar) 奶酪和卡蒙伯尔(Camembert)软制奶酪中可检出FMDV,但在用相同的牛乳制作的莫扎里拉奶酪(Mozzarella)中未检测出病毒。因此乳酪中的病毒取决于所用牛乳的消毒处理方式及制作工艺。 综上,SAT 型 FMDV 由易感动物乳及乳制品传入的风险为“高”。 2.5 动物皮毛等副产品 皮肤的无毛处是 SAT 型 FMDV 侵入动物机体的门户,并在侵入部位增殖,形成原发性水泡,继而引起病毒血症。FMDV 随着水泡破裂向外排出, 所以感染 FMDV 动物的皮含有病毒。如果温度适宜,鲜皮中的病毒最长可存活 352 d,在 15 ℃、相对湿度为 88% 的条件下,盐腌 90 d 的皮革中仍可检测到病毒。 从感染 FMDV 5 d 后的羊毛中可检测到病毒, 病毒的存活状况受毛附着的有机物(如粪便)和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影响,其中主要受温度影响。研究表明,被感染动物的粪、尿或血污染的毛, 在 18 ℃条件下保存 5~11 d,病毒含量仍处在可检测到的水平。 未经加工的骨、蹄、角等产品很可能带毒。一是由于病毒血症期间病毒通过血液循环到达全身各部;二是由于环境污染,如破裂的水泡液、唾液、粪尿等污染。适宜的存放条件如低温可使产品所携带的病毒在一定时期内存活。 综上,SAT 型 FMDV 由患病动物皮、毛、绒、鬃、骨、蹄、角等副产品携带传入的风险为“高”。 2.6 动物源性饲料和肥料等产品 动物源性饲料的原料多为不适合人类食用的肉、组织、脏器和奶。动物源性饲料的种类很多, 如肉骨粉、骨粉、油脂、油渣、血粉、蹄粉、乳清粉、明胶、水解蛋白、磷酸蛋白等,而含有动物源性成分的动物饲料商品名目繁多,如果动物源性饲料被 FMDV 污染且未完全灭活,就具有传播病毒的风险。 动物的排泄物是天然的有机肥料,如果条件适宜,FMDV 在动物排泄物中存活良好。动物的组织、脏器可作为加工肥料的原料,如果加工工艺不能保证灭活 FMDV,进口后暴露给动物特别是放牧或野生动物的可能性极大。 综上,SAT 型 FMDV 由被感染或污染的原材料生产的饲料和肥料等农业、工业用动物源性产品携带的风险为“高”。 2.7 小结 经分析,易感动物感染 SAT 型 FMDV 后,在潜伏期、发病期或恢复期均可排毒,感染动物的精液可长期带毒;在排酸不良的冷藏或冷冻肉类产品中病毒可长时间存活;FMDV 可在热处理不彻底的乳和乳制品中存活,存活时间取决于加工工艺; 料和肥料等农业、工业用动物源性产品以及未经处理的皮、毛、骨、蹄、角等副产品均存在携带SAT 型 FMDV 的风险。综上,SAT 型 FMDV 传入风险为“高”。 3 风险管理 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当我国从SAT 型 FMD 疫区进口相关动物或动物产品时,可考虑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将病毒随动物或动物产品传入我国的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由于 SAT 型 FMDV 侵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巨大, 我国在开展相关商品准入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其风险,根据其经各类商品传入的风险评估结果,参考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国动物卫生风险可接受水平,针对从 SAT 型 FMD 疫区进境相关商品提出以下风险管理措施建议: 一是禁止无官方控制措施的 SAT 型 FMDV 感染国家的易感动物(家养和野生)、精液、鲜肉及其制品、奶制品等进境或过境。二是对于有官方控制措施的 SAT 型 FMDV 感染国家或生物安全隔离区的上述动物及动物产品可在严格执行风险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考虑进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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